一、招标条件
华能平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化学监督定期及零星检验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华能平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装机容量为 251万千瓦,为了防止和减缓热力设备结垢、积盐、腐蚀,热力设备故障和及时发现潜伏性电气故障,主要针对水、汽、煤、油、气等进行监督检测分析。
三、招标范围
(1)化学监督范围内水、汽、油、气的检验、检测;
(2)垢样、炉管样品分析;树脂、煤样的检测分析;
(3)电厂化学药品的分析;
(4)氢气报警仪、湿度仪、纯度仪的校验;
(5)水质分析仪器的校验等;
(6)临时委托其它检测项目。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财务状况良好,有足够流动资金承担招标项目的实施;
(2)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正常经营;
(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状况;
(4)无违法、违纪的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且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
(5)在最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投标产品引起的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6)华能系统内中无不良履约记录和失信行为;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二)专用资格条件
(1)具有《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证书》(CNAS)或取得省级计量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书》(CMA),或电力工程技术咨询丙级及以上资质。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8年4月3日09:00起至2018年4月10日17:00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