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汉江旬阳水电站
工程质量监督检查技术服务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采购编号、单位名称、标的名称和内容
采购编
单位名称: 陕西汉江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标的名称和内容: 陕西汉江旬阳水电站工程质量监督检查技术服务
按照能源局《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发电工程质量监督体系方案的通知》(国能新能﹝2012﹞371号)及能源局《关于加强水电建设管理的通知》(国能新能﹝2011﹞156号)和《能源局关于印发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和水电工程安全鉴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能新能﹝2013﹞104号)文规定,需要依法办理陕西汉江旬阳水电站工程质量监督检查技术服务委托工作。现需要委托授权的质量监督检查机构代表行使对陕西汉江旬阳水电站主体工程及主要辅助工程的质量监督检查工作。
2. 拟采购的服务说明
主要工作内容是按照工程质量标准和控制目标,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对现场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提出工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整改建议,督促达到工程质量标准要求;协调解决一般性工程质量争端,参与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对工程各阶段验收和竣工验收进行监督检查,并出具权威的检查意见作为工程质量验收的依据。
3.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根据能源局《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发电工程质量监督体系方案的通知》(国能新能﹝2012﹞371号)及能源局《关于加强水电建设管理的通知》(国能新能﹝2011﹞156号)和《能源局关于印发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和水电工程安全鉴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能新能﹝2013﹞104号)之规定,由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代表行使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工作,具有唯一性、权威性、垄断性和非市场竞争性。为此,依照规定陕西汉江旬阳水电站工程质量监督检查技术服务工作只能委托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负责。因此,旬阳水电站工程质量监督检查技术服务工作采购符合《大唐集团公司采购管理规定(试行)》第四章第二十四条 “法律法规可以不进行招标的特殊情形”的要求,可以采取非招标方式采购。同时按照《大唐集团公司采购管理规定(试行)》第四章第二十六条可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中第一款“采用特定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其他特殊原因,只能从唯一的供应商处采购的”之规定,故采取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4.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供应商名称: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
联系 地 址:北京西城区六铺炕北小街2号
邮 编:100120
5.公示的期限
公示日期2018年6月21日-2018年6月29日
6.联系人
单 位:
地 *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部分招标文件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本项目仅供会员查看购买标书 chin-b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