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简介:
葫芦岛市位于渤海之滨,地处辽宁省西南端,北部及东部分别与朝阳市、锦州市接壤,西与秦皇岛市为邻,东南濒临渤海辽东湾,素有“关外第一市”的美称。东距省会城市沈阳 315km,西距首都北京市 480km。拟建厂址在地貌单元上属于海岸浅滩地貌。厂区原为海岸滩涂,现已经进行了吹填造地工作,地形较平缓开阔,自然地面标高 1.09m〜5.55m。在厂址南侧海域是三条内陆河入海的通道区域,依次按由北向南的顺序他们分别为连山河、五里河和茨山河。
河北发电有限公司马头热电分公司位于河北邯郸市马头镇,北距邯郸市区约 15 公里,107 国道及京广铁路(马头站)西侧。
二、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及技术性能简述:
河北发电有限公司马头热电分公司煤场封闭改造项目消防设备及安全监测供货与安装,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新建消防泵房内设备(电动消防泵、柴油消防泵、稳压泵、气压罐等)及控制系统、阀门、管材、附件等。2)
煤场内消防(电控消防炮、室内地上消防管道及阀门等)3)火灾探测报警系统。
4)安全监测系统(气体监测、测温系统、粉尘监测系统、明火煤)等设备的功
能、设计、结构、性能、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及报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负责验收及报验工作直至招标方经过当地消防部门验收合格并交付业主为止。
辽宁葫芦岛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上大压小”新建工程输煤系统总承包安全监测设备:投标方的基本供货范围是提供功能完整的条形煤场温度监测系统、可燃气体监测系统系统及相关的设备与材料,并负责整个系统的指导安装、指导调试、配合验收。
本项目交货期:合同生效后 2 个月内到场。具体工作内容以招标文件为准。
三、资质及其他要求:
3.1 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签订并履行合同的能力;
3.2 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
状态;
3.3 投标人应满足如下信誉要求:
(1)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近 3 年未发生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行为;
(3)近 3 年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
(4)没有在公司的不良记录;
(5)近三年内,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出现中标后不履约、履约过程中严重违反合同规定及供货产品出现重大质量问题。
3.4 投标人应满足如下资质和业绩要求:
(1)近 5 年,投标人具有 2 个电厂输煤系统或全厂消防业绩以及 2 年以上良好的运行经验(提供业绩证明文件)。
3.5 投标人应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凡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请于 2018
年 9 月 21 日 17 时至 2018 年 10 月 8 日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