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年车辆与辅助用工管理项目-2019 年 1 月云南公司云南大唐国际那兰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以及有 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云南大唐国际那兰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2019 年车 辆与辅助用工管理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满足资质要求的单位参加。
一、项目简介:
云南大唐国际那兰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于 2002 年 10 月 30 日成立。公司下辖那兰水电站 位于云南省红河州金平县境内藤条江下游河段。电站坝址距金平县城公路里程为 59km,距 勐拉镇 14km。坝址位于金平县勐拉镇那兰村附近,距那兰自然村约 2km。现有公路从昆明 通至金平县境内的勐拉,公路里程为 478km,其中昆明经开远至蒙自 297km,蒙自至勐拉 181km。电站为堤坝式开发,以发电为主,为大(II)型工程,电站装机容量为 150MW(3 ×50MW)。那兰水电公司车辆现有配备 5 台,越野车 3 台、12 座商务车 1 台、皮卡车 1 台。
二、招标范围:
2.1 云南大唐国际那兰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拟将保洁及绿化管理服务、职工餐厅管理服务、
车辆服务管理项目、综合管理服务进行劳务外包。云南大唐国际那兰水电开发有限公司那兰 水电厂,计划派驻后勤与辅助用工服务人员共 15 人,其中:综合管理 5 人、保洁及绿化 4 人、驾驶员 4 人、厨师 2 人。
2.2 本项目合同期限暂定为: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具体以合同签订
为准。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的资质条件,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非中华 人民共和国注册的投标人应经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
3.2 投标人必须具有物业、保洁、运输、餐饮管理或劳务外包所需的经营许可证;
3.3 本项目务工人员应具备与招标范围相适应的从业资质。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不得擅自将本项目分包和返包。
3.5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不得同时投标;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 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3.6 投标人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需提供以下材料证明: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的劳动合 同复印件(评审时提供原件核对)以及社保局出具的本年度社保缴纳证明(要求记载缴纳人、 参保单位、缴费期间等内容)。
3.7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投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抵押、破产或冻结的;
(5)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有违约的;
(6)近三年经营有异常的;
(7)有行政处罚和违法记录的;
(8)在最近五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服务质量问题的;
(9)以他人名义投标的;
(10)无法建立适于本项目的组织管理机构及配套管理制度的;
(11)无法获取本服务项目所需的特许经营许可资质的;
(12)本项目服务人员从业资质不符合招标项目内容要求的;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方式:登录申购招标文件并办理后续投标事宜。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8 年 12 月 19 日至 2019 年 01 月 02 日。
4.3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 件未达到招标公告规定要求的投标人的投标将作为否决投标处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9 年 1 月 15 日上午 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