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华电宁夏灵武发电有限公司1号机组协调控制系统优化改造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灵武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一期2X600MW等级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号机组协调控制系统优化改造】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2.投标人营业执照中业务范围包含控制系统设计、调试、启动调试,或者包含控制系统技术咨询、服务等相关业务。投标人拟服务于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具有5年至少3台600MW及以上亚临界机组协调性能优化经验和工程业绩; 3.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①开标日前3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或被逐,或因投标方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②开标日前3年内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禁止转分包规定的行为;③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④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安全质量要求:开标日前1年内不得存在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安全、质量事故的情形; 7.财务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情况。提供2015至2017年或2016至2018年3个会计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招标人不接受连续3年亏损的投标人。 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投标的由评标委员会进行审查认定,否决其投标,暂停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并按照华电集团供应商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处理。 投标人的业绩、拟委派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含合同封面、合同范围、合同签字盖章页、联系方式等),必要时须提供原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一旦发现虚假文件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招标人可取消其投标资格,并保留获取相应补偿的权利。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19-04-02 14:30到2019-04-09 17:00。 购买标书时间:2019-04-02 14:30到2019-04-09 17:00。 获取方式: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说明下载报名表及相关文件! 注册联系人:郑经理 电话:13810351893 邮箱:dlztbkefu@163.com 网址:www.dlztb.com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相关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