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浙江省,台州市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玉环电厂1至4号机组供热改造及至沙门滨港工业园区供热管网工程,供热方式为抽汽减温减压对外供热。分别从4台机组锅炉一再出口管道上抽汽,与冷段抽汽管道合并后,汇总为1根母管,经减温减压后,对外供热。改造后单台机组额定对外供热量100t/h,本期工程出厂供热量最大150t/h。对外供热蒸汽参数为1.5-2.3MPa,350-400℃。招标范围:本次拟采购供热改造工程(厂内部分)12Cr1MoVG、 20G、20钢材质的管道、管件。
项目资金:企业自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华能玉环电厂1至4号机组供热改造及至沙门滨港工业园区供热管网工程(厂内部分)管道、管件公开招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玉环电厂1至4号机组供热改造及至沙门滨港工业园区供热管网工程(厂内部分)管道、管件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通用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设备制造商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书应能从相关网站查询,否则视为无效);
3.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2015年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投标产品引起的重大质量事故;
(4)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6.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二)专用条件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或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压力管道元件A(1)(3) 级别[品种:非焊接管件(无缝管件)]和B级别(品种:锻制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并提供有效期内的复印件。
2.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不少于3台火力发电机组用设计压力7.3MPa及以上、设计温度545℃及以上、主管外径325mm及以上管件的供货业绩,需提供能证明业绩的合同复印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及能够证明业绩的页面,如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分辨上述业绩要求内容,按无效业绩处理)。
3.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注:请投标人特别注意,以上条款,均为本次投标资格要求的强制性条款,投标人必须满足,如资格不满足上述任一条款,评标委员会将在资格审查评审时否决其投标,被否决投标的,不能参加详细评审及第二阶段(价格)投标和开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19年4月3日09时00分到2019年4月9日17时00分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说明下载投标文件!
联系人:马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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