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来源:其他
一、招标条件
青河县22个贫困村光伏扶贫电站建设项目-EPC模式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青河县富青扶贫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青河县22个贫困村光伏扶贫电站建设项目-EPC模式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计划投资额为4145.97万元,评标办法为设计施工一体化(含设计方案)综合评估法。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新疆青河县阿格达拉镇
2.工程规模:新建接入式光伏电站2座,总装机容量8.617KW。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青河县22个贫困村光伏扶贫电站建设项目-EPC模式
新建接入式光伏电站2座,总装机容量8.617KW。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电力工程三级](含)以上并且[电力行业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机电工程二级](含)以上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数不能多于两家,投标时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作为要件之一,联合体协议中要载明联合体牵头人,本招标人只针对联合体牵头人作为投标人办理一切相关业务。联合体内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同一单位不能同时参加两个及以上联合体,也不能既独立参与投标又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明确牵头人和联合体其他成员的权利义务;联合体组成不得再发生变化。
4.其他要求:本工程具有太阳能电池组件制造、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及设计相关资质,太阳能电池发电组件的生产企业,且通过国内或国际认证机构的认证,具有CQC、CGC认证证书,产品入选国家2017年“光伏领跑者计划”项目。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须具有承接过太阳能电站的项目管理业绩,项目部其他岗位人员须提供证上岗各岗位人员所提供资格证书应与其所从事的岗位相符合。报名时须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劳务用工协议、拟用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6个月社保、设计负责人职称证书、、提供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产品入选光伏领跑者计划材料。
四、报名时间:从2019年04月26日10时00分到2019年04月30日20时00分。
五、招标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2019年05月01日至2019年05月05日,每日上午10:00至,下午至20:00
2.招标文件费用:1000.00(元)。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说明下载投标文件!
联系人:马工
电话:010-51957412
手机: 18701298819.
微 信 号:mayou666666
q q 号:1051008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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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在线qq:1051008819(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