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吕梁市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山西华兴铝业有限公司奥家湾II矿铝土矿开采及业务外包
2.2项目地点:山西省吕梁市兴县奥家湾乡
2.3承包方式:开拓-采矿-运输一体化
2.4质量要求:成品矿供矿基准质量Al2O3 55%,A/S 5.2;粒度≤30mm;
2.5生产任务:进厂合格矿石量以山西华兴铝业有限公司年月度生产经营计划为准。
2.6合同模式及时限:招标1年+3~5年的合同延续(招标1年合同期内未完成承诺供矿量,不延续合同)
2.7招标范围:159勘探线以北的1060m、1080m中段,87~125勘探线1040m、1020m中段铝土矿的开拓(脉外、脉内)、采切、回采;巷道、采场的安全支护;出窿矿石分选、运输;矿区范围内施工道路及运矿专线维护;生产设备、设施、六大系统的运行维护及延伸;矿石生产、运输过程中所有外协工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
3.1.1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 投标人须具有实施本项目的技术能力和施工能力;
3.1.3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财务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在近五年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安全事故且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shixin.court.gov.cn)和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3.1.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5 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其经营范围内需有“矿山采掘”内容;
3.1.6 投标人应具有省级或以上国家建设管理部门颁发的矿山采掘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1.7 投标人应具有省级或以上国家安全监督管部门颁发的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必须载明地下开采(矿山采掘);
3.1.8 投标人应具有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或爆破委托协议;
3.2 财务要求:近年财务状况应具有近三年(2016-2018)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3.3 业绩要求:近三年(2016年-至今)承接过地下铝土矿开采业绩,需合同复印件;
3.4 项目部人员资格要求:
3.4.1 项目经理须为投标人正式员工,提供近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材料,矿业工程专业注册壹级建造师执业资格。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19-07-22 09:00——2019-07-29 17:30(北京时间)。
4.2 获取方法:登陆购买,不接受其他方式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