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延安电厂(2×660MW机组)工程已由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陕发改煤电【2015】61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大唐延安发电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资本金及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3:7,招标人为大唐延安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1、#2机组凝结水加氧系统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陕西省延安市富县羊泉镇吉子现
2.2项目规模:2×660MW高效超超临界燃煤空冷机组
2.3建设工期:计划2023年10月、2023年12月两台机组分别建成投产。
2.4设备名称:#1、#2机组凝结水加氧系统。
2.5招标编号:CWE*
2.6数量:#1、#2机组凝结水加氧系统设备,包括但不限于:自动供气系统2套、加氧装置气路控制系统2套、加氧装置自动控制系统2套、凝结水加氧安全柜2套、给水加氧安全柜2套、高加疏水加氧安全柜2套、溶氧表4台、加氧转化试验2套以及随机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2.7技术规格: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2.8交货地点:延安电厂(2×660MW机组)工程施工现场买方指定地点车板交货。
2.9交货期:交货进度需满足工程建设进度要求。卖方于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配合设计工作,暂定2023年9月30日供货,具体设备交付时间以买方的书面交货通知为准。
2.10其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3.1.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
3.2业绩要求:
3.2.1运行业绩:投标人近5年来(自2018年05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1个及以上600MW及以上容量的发电厂新建或改造的全自动空气加氧系统(采用压缩空气作为加氧介质)的运行业绩,运行良好且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封面或首页、供货设备清单页、签字页及相关证明材料)。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5.1被列入集团公司禁止合作名单范围内,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5.2近三年内被列入国家应急管理部(查询网址为:https://www.mem.gov.cn/fw/cxfw/xycx/)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5.3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6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5月08日00时至2023年05月18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010-68818478)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系人: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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