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诏安西山 100MW、44MW 渔光互补光伏电站前期技术专题编制服务项目已由福建 分公司以《关于福建大唐国际新能源有限公司大唐集团诏安西山 100MW 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 开展前期工作的批复》(大唐福建投发〔2023〕1 号) 、《关于福建大唐国际新能源有限公司 大唐集团诏安西山 44MW 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批复》(大唐福建投发〔2023〕 2 号) 批准, 资金来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 招标人为福建大唐国际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 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漳州市诏安县国营西山农场
2.2 建设规模: 100MW、44MW
2.3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且具备评审条件下, 40 天内取得诏安西山44MW、诏安西山 100MW
项目具有审批权限的主管部门审批意见,各专题的期限见技术规范书。
2.4 招标范围:
办理两个项目开工手续, 包含但不限于项目施工许可证、海域使用权证、海域作业施工许 可证及前期相关专题(包含社稳分析及评估、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海域使用论证报告、数值模 拟分析(44MW) 、陆上升压站用地独立选址论证报告(100MW) 、梅岭风电场升压站扩建区用 地预审及规划选址论证报告(44MW) 、水土保持报告、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安全预评价、地质 灾害危险性评估、防洪影响评价(44MW) 、升压站勘测定界(100MW) 、梅岭风电场升压站扩 建区勘测定界(44MW) 、湿地生态影响评估报告、湿地占补平衡方案等相关专题, 以及相关的 勘察工作的办理、取得、编制、评审、备案及审批意见,并分别出具相应的报告)。
3.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履约能力和承担法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 质证书(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证书或新能源设计甲级资质) 和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资质证书。
3.2 投标人近 5 年内(2018 年 5 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具有 2 个及以 上新能源项目前期咨询服务业绩。附合同封面、盖章页及关键内容页。
3.3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近 5 年内(2018 年 5 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具有新能源项目前期咨询服务业绩 2 个(须同时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文 件),提供近一年(2022 年 4 月份以来)社保缴费证明。
3.4 财务要求:近三年每年净资产大于 0。
3.5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3.5.1 近 三 年 内 被 列 入 国 家 应 急 管 理 部 ( 查 询 网 址 为 : https://www.mem.gov.cn/fw/cxfw/xycx/) 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且有效 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5.2 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被列入严重失 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5.3 按照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 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 资格,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如 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 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 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为进一步严格供应商管理, 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规范投标行为, 现公布常见不良行 为(见附件 1:供应商常见不良行为告知函)。
4.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3 年 5 月 22 日至 2023 年 6 月 5 日 1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