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唐丹阳50MW屋顶分布式光伏新建工程(一期)已由大唐江苏发电有限公司以《关于大唐丹阳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批复》(大唐苏电投【2023】13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大唐南京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后续由大唐(镇江)综合能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合同),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及商业贷款,出资比例为3:7,招标人为大唐南京热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总承包-A标段20MWp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江苏省镇江市。
2.2建设规模:20.00304MWp。
2.3计划工期:预计2023年10月15日至2024年04月15日,180日历天,具体工期以合同签订工期为准,开工时间以监理人下达的开工通知为准。
2.4招标范围:
本项目施工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镇江市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施工、安装、调试及试运行、协助招标方办理并网申请、并网、竣工交付等。本项目涉及的20.00304M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全部位于江苏省镇江市,具体工程执行量以实际项目开发规模为准。投标人在进行施工过程应统筹考虑各项目的工程进度和施工时间等可能影响工期的情况,提供安装、调试、试运行和质保期间必需的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包含除甲供设备和材料:交直流电缆(不含光缆、485线、网线)、196kW及以上逆变器、光伏组件以外的所有设备及材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需提供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近5年内2个及以上5MW(或MWp)及以上光伏施工总承包工程投运业绩(业绩证明至少提供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主要内容页、投运证明或验收证明等竣
(完)工类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无效业绩。国外业绩证明需提供对应的中文译本)。
3.2.1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提供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满足建办市﹝2021﹞4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相关要求,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象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电子证书上已标明使用时限,超出使用期限的电子证书无效),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在合同实施阶段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职务。拟派项目经理至少担任过1个及以上5MW(或MWp)及以上已投运的光伏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的项目经理业绩,(业绩证明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材料、竣(完)工类证明材料等,国外业绩证明需提供对应的中文译本及本项目与拟派项目经理的关联性文件等)。
3.2.2投标人须提供承装五级和承试五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满足《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36号)相关要求。
3.3财务要求:近三年每年净资产大于0;
3.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4.1近三年内被列入国家应急管理部(查询网址为:https://www.mem.gov.cn/fw/cxfw/xycx/)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4.2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4.3按照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4.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9月18日至2023年9月28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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