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唐吉林发电有限公司长山热电分公司职工就餐服务已由大唐吉林发电有限公司批准,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大唐吉林发电有限公司长山热电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大唐吉林发电有限公司长山热电分公司职工就餐服务外包
2.2项目地点:吉林省松原市前郭县长山镇。
2.3计划工期:2024年1月26日至2026年1月25日2个自然年。(实际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
2.4招标范围:提供大唐吉林发电有限公司长山热电分公司职工工作期间餐饮服务。
2.5工作范围:按照招标人工作需要提供大唐吉林发电有限公司长山热电分公司职工工作期间餐饮服务及场地,临时用餐、特殊时期或情况下早餐送餐,大、小修、抢修现场送餐及运行人员送餐等餐饮服务工作,午餐和晚餐费用标准为每人每餐16元(职工自费3元,甲方补助13元),早餐费用标准为每人每餐9元(职工自费2元,甲方补助7元)。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资格,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五证合一)或者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2投标人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
3.3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3.3.1近三年内被列入国家应急管理部(查询网址为:https://www.mem.gov.cn/fw/cxfw/xycx/)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3.2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3.3按照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同时投标;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
3.5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9月26日至2023年10月10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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