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
2.1项目名称:境外某项目余热热媒锅炉及配套设备采购
2.2项目类型:货物
2.3项目概况:境外某项目余热热媒锅炉及配套设备采购
2.4项目地点:境外
2.5招标范围:
余热热媒锅炉及配套设备2套,具体包括了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出厂试验、海运包装、运输至国内指定港口及国内运输货运保险、交货(车板交货),以及现场设备的指导安装和调试、考核、技术资料交付和技术服务等内容。
2.6交货期:本合同货物于合同生效后4个月内完成国内港口交货。
2.7其他:2.7.1交货地点:
集装箱交货地点:天津港、上海港、连云港、青岛港,以甲方最终通知为准。
散货船交货地点:天津港、青岛港、龙口港、上海港、连云港、张家港、太仓港,以甲方最终通知为准。
供应商应负责将合同设备自其制造工厂安全运输至甲方指定的集港地点,并承担该段运输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运费、保险费、其他杂费等)。上述所有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集港地点发生调整时,甲方无须向乙方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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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项目 |
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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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 |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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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要求 |
投标人应具有《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许可项目:锅炉制造;许可子项目:锅炉B级及以上,提供证书扫描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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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要求 |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它关、停、并、转等状态,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承担本项目的实施,提供2023年至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的扫描件)或提供承诺书。 (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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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要求 |
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今具有不少于1个余热热媒锅炉供货业绩,提供合同首页、双方签署页以及合同关键页,以签署日期为准。 (注:同一项目多份合同视为一个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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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誉要求 |
1.投标人在报名期间和投标有效期内未被列入承包商黑名单、灰名单。 2.投标人在项目评审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和信用中国 (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3.投标人开标前36个月内未发生过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一般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员工职业健康事故或者质量事故,未在开标前12个月内发生过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提供承诺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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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
1.投标人进入施工作业现场,严格按照《施工现场安全规范(试行)》要求,进行项目安全管理,提供承诺书。 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09-10 17:00:00.0至2026-09-17 17:00:00.0(北京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