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电厂卸煤及燃煤倒运服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2.1.1 项目概况:吉林热电有限公司位于吉林省吉林市境内,地址:吉林市龙潭区徐州路35号。有2*350MW燃煤机组,总装机容量70万千瓦,设计煤种为白音华和乌拉盖褐煤,校核煤种为宝日希勒矿褐煤,电厂年耗煤量约为260万吨,全部采用铁路运输,日平均到厂煤量为0.71万吨,每车平均按65吨计算为109车/天,每列煤车按57辆计算为1.9列/天。露天煤场及封闭煤场年倒运量约50万吨。
2.1.2 招标范围:招标方到厂煤车经翻车机卸煤、车厢清底、煤中杂物清捡及清底煤倒运,投标方在露天煤场及封闭煤场进行火车燃煤倒运,包括上垛、压实、苫盖、自燃预防治理、抑尘洒水等作业,满足环保要求。
具体包含以下工作:
1)翻车机翻卸后落料斗上方、煤箅子上杂物的清理、破冻煤、大块煤破碎、蓬煤等清理工作。
2)翻车机箅下煤斗积煤和粘煤的清理。
3)设专人对卸后空车车体悬浮物和车内、车帮、车体等处积煤、杂物进行检查和清理工作,并进行空车车门关闭和绑定工作。
4)派驻吉林北站运输员完成铁路要求的重、空车检查清理工作,铁路95306APP的签认工作,所需智能手机及网络费用由投标方负责。
5)按招标方要求完成调车作业区铁路线路、道岔区洒落积煤的清理、装卸工作。
6)负责检查翻卸前、翻卸后煤车车体内外、车底及其他部位破损情况,将破损部位拍照向翻车机班长汇报。
7)作业现场及环境的文明生产,包括卸储煤系统范围内所有管辖设备、设施的清扫清理工作。
8)其它特殊情况需要卸煤车(包括冻车、涨帮车、超高车)的卸车工作。
9)清车线清理下来的煤炭,由集中卸料起运地点用自备车倒运至翻车机翻卸。
10)到达招标方露天煤场或2号封闭煤场的煤车机械装卸煤。
11)负责露天煤场或2号封闭煤场倒运煤炭上垛、压实、苫盖、自燃预防治理、抑尘洒水等作业。
12)负责露天煤场及2号封闭煤场相关设施(覆盖苫布及防雨篷布、照明设施、四周围栏、煤堆标志标牌、铁路标志标牌、尽头线设施、防火设施、排水设施等)的日常维护工作。
13)露天煤场及2号封闭煤场砸大块煤,冬季砸、卸冻煤、发热煤堆倒堆等,清理煤中杂物并将来煤按煤种分堆隔离存放。
14)负责露天煤场、2号封闭煤场及清车底线雨季防汛,及时排出积水。
15)配合招标方进行露天煤场及封闭煤场盘煤、采样等工作。
16)投标方生产生活区域必须严格执行招标方环保、安全、消防、用电等相关管理规定。
17)投标方有义务完成招标方临时交办的有关卸煤及燃煤倒运工作任务。
18)投标方的工作范围还应满足招标文件和澄清文件的要求。
卸煤及燃煤倒运预估总量约930万吨/合同期,其中卸煤780万吨,燃煤倒运150万吨,具体以实际发生量为准。
2.1.3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9年12月31日或卸煤量达到780万吨或倒运量达到150万吨,时间与数量任一达到合同约定,合同自动终止。
2.1.4 服务地点:吉林省吉林市龙潭区徐州路35号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1年1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完成的煤炭运输(或卸煤服务、或煤炭倒运)服务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运输服务已完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6-11-04 16: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6-11-10 16: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