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莆田南日岛海上风电场一期项目A区风机及塔筒吊装工程Ⅰ标段【二次挂网】招标公告
1.1招标条件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期项目包含26台4MW海上风机安装工程,水深5~20米;工作内容包括:风机设备、塔筒等大部件机位卸船接货和安装;配件机位卸船接货和安装或配件秀屿石城北码头卸车(船)和码头至机位短驳;全部设备检验、保管及风机安装手册中标明的其他安装内容。塔筒、机舱、叶片的安装、升降机、塔筒内所有设备及附件的安装、塔筒内所有高、低压电缆的敷设与连接、塔筒内所有二次电缆的敷设与连接、塔筒外爬梯安装、所有电缆标识的制作与安装和电气开孔封堵、塔筒内所有接地线的敷设与连接,施工区域范围内所需海域清障费和配合风机厂商进行机组调试等。
风机安装手册重点需要提醒注意以下事项:一是底段塔筒与TU、PU需预组装后安装;二是机舱和轮毂预组装后安装;三是单叶片安装和设备转驳需要相对静止状态;四是风机设备未并网前需进行带电除湿等,轮毂高度约93米。
安装工程施工所需的船舶、吊机、吊具、索具、海绑、卡具、枕木、消耗材料及施工发电机、液压扳手、电动扳手、重型套筒等安装工具均由投标人自行提供(风机专用吊具除外)。详见招标文件。
风电场概况:福建莆田南日岛海上风电场A区项目位于莆田市南日岛东北侧1~14km 海域,共布置26台单机容量为4兆瓦的海上风电机组;90m高年平均风速分别为9.8米/秒。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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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段名称 |
投标人财务、资质及业绩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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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风机及塔筒吊装(A区I标段) |
1、法人资格: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电力工程或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火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大型设备起重行业的特种专业工程承包资质;或港口与航道等专业之一的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3、注册资本:注册资本金10000万元以上; 4、设备情况:自有风机安装船,主吊船、主吊车的起重能力、进场时间等能够满足工程需求; 5、工程业绩:有海上风电风机安装业绩,需提供证明材料; 6、人员要求:项目经理需具备注册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1项以上类似工程业绩; 7、财务能力:经营状况良好; 8、诚信履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工程质量无不良记录,工期无迟延记录;近三年内在合同签订、合同履行过程中,无不诚信履约记录。 9、限制条件: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和被控股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单位,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均作废标处理; |
1.5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招标文件购买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不接受电汇、网银转账、现场现金支付等其他购买方式),系统同时支持企业网银支付和个人网银支付。
1.6.1 若通过公司账户购买,公司账户必须具备网上银行功能。网上支付时,由本网站跳转(链接)至购买人选择的银行网站进行。
1.6.2 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购买前核实您的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
1.6.3 购买招标文件人必须是投标人。潜在投标人在平台填写的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必须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
1.6.4 支付成功后,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己经售出。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1.6.5 招标代理机构将尽快按照购买招标文件时填写的邮寄地址将购买招标文件的商业发票邮寄给潜在投标人。
1.6.6 招标文件购买失败或其他问题,请与客服中心联系。
1.7 出售招标文件日期: 2016年11月23日 09:00至 2016年11月29日 16:00出售招标文件。
1.8招标文件售价及投标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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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工程名称 |
数量 |
招标文件售价 (元) |
工期 |
投标保证金(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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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风机及塔筒吊装(A区I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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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0元 |
2016年11月至2017年12月 |
GDCX02-SGZB16-0379/01 |
不低于投标总价的1% |
1.9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16年12月13日 11:00整(北京时间),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