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与服务期
1.1项目概况
包头第一热电厂(老厂)设有3座条形贮煤场,煤场有2台装卸桥(高度26米,跨距40米)进行作业,煤沟下对应1线、10号甲乙、4线向系统供煤;另外煤场中央设有一路露天胶带机(0号胶带机)可向系统供煤。
封闭煤场改造工程主要将现有的10号甲乙、4线所在煤场封闭在储煤场内,封闭煤场为梯形网架式结构。封闭煤场:长边山墙125m,短边108m,封闭区域直角边长130m;煤场封闭改造后轴线建筑面积为15145m2,总贮量约6万吨。
1.2 招标范围
本工程范围包含:新建条形煤场基础;10号乙卸煤沟顶部加固;煤场内电气系统防雷照明接地;室外消防水系统;拆除其它影响封闭煤场网架基础施工的地下和地上设施,并在必要时对道路、雨水管道及道路照明等进行恢复。
(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1.3工期
本工程施工工期60天,开工时间以招标人指定为准。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资格审查通用条款
2.1.1 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1.2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
2.1.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商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4 投标人不得处于有关行政处罚期间内;投标人不得在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和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有不良记录;
2.1.5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和经销商的投标;
2.1.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7 根据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请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10日内提供本单位住所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本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若未提交查询结果或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其中标资格将被取消;
2.1.8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2.2资格专项条款
1)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具有近五年内(签订日期为2012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电力施工总承包合同金额1000万元及以上合同业绩不少于3份。
3.1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7年03月21日09:00起至2017年03月27日17:00止,登陆上传投标报名文件(含报名表、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资质证书扫描件、业绩表及证明材料,其中证明材料详见公告2.2 的要求);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3.5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3.5.1报名审核通过后,合格的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3.5.2购买招标文件时,在购买页面中填写的联系人必须是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的短信通知都将发送到此联系人,所有的澄清也都将通知此联系人。
3.5.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3.5.4招标文件费:2035元。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
4.1.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04月13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
4.1.2开标时间为2017年04月13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
4.1.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