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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路桥建设有限公司2017-2018年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服务选聘项目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3-22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佛山市路桥建设有限公司(下称选聘人)是经佛山市政府同意,于2003年3月3日成立的国有独资企业,主要负责佛山市干线公路中非收费
佛山市路桥建设有限公司(下称“选聘人”)是经佛山市政府同意,于2003年3月3日成立的国有独资企业,主要负责佛山市干线公路中非收费公路项目的投资建设及养护工作。选聘人现就本公司负责建设及养护的且依法必须进行 一、选聘项目概况 1、选聘内容:佛山市路桥建设有限公司负责建设及养护的且依法必须进行招标代理的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达到公开招标限额的项目,由选聘人另行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招标代理单位),2017年~2018年负责建设的工程建安费预计为人民币 30 亿元,通过本次选聘,由选中的应聘人负责招标代理服务工作。 2、服务周期:自签订委托代理服务合同之日起二年。 3、任务分配:可采采用如下方式: (1)摇珠法:针对某个或数个特定的委托项目。首先由该类别的所有入库单位随机抽取带有号码的珠子,并对珠子的完好程度进行检查,然后依次将号码珠子放入摇珠机内启动摇珠机,摇珠机停止转动后被抛出的号码所对应的单位即为该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单位。 (2)信用优先法:以招标代理资格库入库单位的年度考核结果为依据,对年度考核评为优秀的招标代理单位,在次年以奖励的方式直接委托1~2次。 (3)直接委托法。对于涉及国家机密、重要商业秘密、工程性质特殊、业务延续需要及应急抢修等项目的招标代理委托,可由选聘人直接在招标代理资格库中选择招标代理单位。 选聘人将根据招标代理单位的工作效率、质量、服务水平、专业特长等情况综合考虑,动态择优分配任务。选聘人将向招标代理单位发出委托书,如招标代理单位不接受该委托书的要求,选聘人将另择招标代理单位开展该项目招标代理服务,并且有取消该招标代理单位承担其他招标代理任务的权利。 二、应聘人的资格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有效的工程招标代理甲级资质; 3、在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中最近年度的诚信考评结论须为C级或以上,或新登记备案; 4、应聘人业绩要求 应聘人须同时完成过以下业绩: (1)近5年(自2012年1月1日至递交应聘文件截止时间止,下同)独立完成过2项中标金额均在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公路工程勘察设计项目的招标代理; (2)近5年独立完成过2项中标金额均在3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公路工程监理项目的招标代理; (3)近5年独立完成过2项中标金额均在3亿元人民币及以上的公路工程施工项目的招标代理工作。 5、项目组人员资格要求详见选聘文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单位应聘。 三、获取选聘文件 有意应聘的单位,可在2017年 3 月 17 日起至2017年 3月 24日止(办公时间内,休息时间及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赵宏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7710584181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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