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欢迎符合要求的投标人(以下简称 “投标人”)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项目名称:郑州裕中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高铬低铬钢球采购
招标编号:DL-裕中-2017-007
招标范围:
一期用量:
磨煤机用低铬钢球 (Φ60) 估 135 吨
脱硫湿磨机用高铬钢球(Φ60) 估 15 吨
二期用量:
磨煤机用高铬钢球 估 270 吨(Φ40、Φ50 Φ60各90吨)
脱硫湿磨机用高铬钢球(Φ70) 估 40 吨
以上数量为预估量,具体供货以买方通知为准,结算时数量以电厂汽车衡计量为准,单价按合同注明的单价来执行,化验结果以招标人化验为准。
交货时间:从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
2. 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述通用资格条件:
2.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具备开具17%增值税资格的一般纳税人;
2.2投标人须具至少一家单机容量300MW及以上电厂供货业绩。
2.3投标人必须提供取得中国计量认证的机构出具的参与本次招标的钢球的检验报告,检验报告时间为2014年10月之后。
2.4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和重组状态;
2.5投标人及其分包商在近3年内不能在任何合同中因违约或属投标人及其分包商的原因而被终止合同,投标人和技术支持方没有中国国家有关部门所界定的腐败或欺诈行为;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2.8投标中提供的所有货物及其辅助服务,其来源均应有相应生产该货物的合法权利,不得引起生产该产品的专利权等法律纠纷;
2.9投标人或制造商应有足够的合适的加工设备和检测设备以及有关质量保证和管理系统来制造合同项下的货物。
3、报名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3.1报名方式:
3.1.1报名时按要求提供招标文件报名登记表扫描电子版(格式见附表一)同时必须提供满足本公告2.2、2.3条款要求的扫描电子版证明文件(格式见附表二),投标人按照要求将电子版文件发至招标人指定邮箱后应电话予以通知并确认。(所有电子版必须为PDF格式)
3.1.2招标人将向满足购买标书要求的投标人提供购买电子版招标文件的帐户信息。招标人在收到汇款底单传真或扫描件邮件并确认后,立即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给投标人,如发送传真或邮件当天未收到电子版的招标文件,请投标人及时与招标人取得联系。
3.2招标文件售价:
电汇方式购买电子版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1000 元人民币(电子文档),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报名时间:2017年3月23日至2017年3月28日16时(北京时间,下同)。
5、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详见招标文件。
6、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上述发布时间内,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注册查看本招标公告并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见招标公告附件)
注册联系人:郑经理
电话:13810351893
邮箱:dlztb414@163.com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