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江苏公司二长15楼监控大厅屋顶维修工程比选公告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的中国电信江苏公司二长15楼监控大厅屋顶维修工程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本工程对参选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参选申请人参加参选。3、参选人资格要求:4、资格审查方法:
1、受比选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比选事宜。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建设地点:南京市江东中路49号;
2.2、项目规模:屋面面积约700平方米,彩钢板屋面约650平方,预算约98万元;
2.3、计划工期:共30日历天;
2.4、比选范围:二长15楼监控大厅屋顶防水维修等工作
2.5、质量要求:合格。
3.1、参选人资格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应具备建筑防水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三级及以上,参选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2、参选企业近三年(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0日)承担过类似防水维修工程项目(工程造价累计在400万元以上);参选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0日)承担过类似防水维修工程项目(工程造价累计在100万元以上);
3.3、本次比选接受联合体参选。
3.4、与比选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参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参选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4.1、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参选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参选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满足比选公告要求;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2、参选人资格审查由本工程的评标委员依照比选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评审。为了便于评审,参选人须在参选截止前将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注册建造师证以及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业绩资料(合同及结算发票)等材料原件携带现场备查。具体内容详见比选公告第3条要求。
5、其他:
(1)潜在参选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2)工程没有对企业资质、项目经理资质提高等级的要求。
(3)本工程设最高限价,最高限价98万元。
(4)项目经理需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在参选截止时间前参加开标会议,若未能按时到场参加开标会或到场原件提供不全的,视为自动放弃参选,比选人拒收其参选文件。
(5)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在参选截止时间前参加开标会议,若未能按时到场参加开标会或到场原件提供不全的,虽然未能在开标记录签字,但不影响开标记录有效性。
6、获取比选文件
凡符合资格要求的参选人,请持法人单位有效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章)/单位介绍信于 2017年4月5日至2017年4月7日,北京时间上午9时00分至下午17时00分向比选人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比选文件。
比选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捌佰元整,售后不退。
购买比选文件地点:江苏省
7、参选文件的递交
参选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4月17日下午14时30分,提交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逾期送达的参选文件将被拒绝。
本次开标将于上述参选截止的同一时间在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进行,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