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其沌口污水处理厂扩建及提标升级工程正式供电项目主材采购(干式变压器)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报名参加资格预审。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编号:ZJJA C2017-181-3
(二)项目名称:沌口污水处理厂扩建及提标升级工程正式供电项目主材采购(干式变压器)
(三)投资额:48.207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⑴项目包名称:干式变压器
⑵类别:货物
⑶数量:4台
⑷简要技术要求:SCB11-1000KVA,10/0.4KV,DYn11、SCB11-400KVA,10/0.4KV,DYn11
⑸交货期:15个日历天
⑹质保期:2年
2.供应商参加投标的报价超过该包投资金额的,其该包投标无效。
二、资格预审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7年5月10日18时起至2017年5月15日18时(北京时间)。
(二)资格预审的内容、标准和方法:
(一)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各包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
2、供应商具有本次招标产品的生产许可证或国家规定的认证机构颁发的认证证书;
3、具有ISO 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A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及年检记录;
4、2014年至今所提供的同类设备/材料未因该设备/材料质量原因出现过事故(或出现过事故,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验证);
5、2014年至今在国内设备/材料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严重质量问题而造成批量退货(指同一合同中10%及以上)或影响工程进度的(或出现过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验证);
6、2014年至今在国内设备/材料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货物和/或投标人图纸的交付拖延问题而严重影响施工和工程进度;
7、2014年至今在国内设备/材料招投标活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出现质量事故;
8、供应商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
9、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上信用记录良好,并提供证明材料;
10、供应商本次所投产品应在电网内有符合如下条件的业绩(包括已签订合同正在执行的和已投入运行的),投标人需提供相应的设备的供货合同及相应的最终用户的运行情况证明文件;
11、供应商须持有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告知函开具的日期必须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报名截止时间止的期限内;
12、供应商在参加本项目近三年内,无重大质量及安全事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3.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二)预审标准
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项目投标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各包申请的投标人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提交资格申请及证明材料。
((三)预审方法
1.合格制资格预审
2.初审合格单位,所有资料需经电力部门审核通过后,方可领取招标文件,电力部门审核未通过单位不能领取招标文件。
四、需提交的资格申请及证明材料:
参加本次网上报名的投标申请人在参加资格预审时,需携带以下所列证件的原件及一套与原件相对应的复印件以备查验,提交的证件都需年审合格且在有效期内,复印件需清晰可辨,内容完整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后装订成册: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二代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3)产品生产许可证或认证证书;
(4)产品试验检测报告(须提供近三年、同型号);
(5)本地售后服务机构证明材料;
(6)近两年(2014、2015)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财务报表);
(7)近三年同类产品(同型号)的经营业绩(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8)人民检察院出具有效的《检察机关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报名截止时间止的期限内);
(9) 无重大质量及安全事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10)“信用中国”网站上无不良记录证明材料。
(11)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体系认证证书;
五、资格申请及证明材料的提交
(一)送达截止时间:2017年5月17日10时(当天9时开始接收文件)(北京时间)。
(二)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申请及证明材料,招标人不予受理。
(三)投标人报名时必须一次性提交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以供检验(审核后原件退回),不按要求提交原件、原件提交不齐全或复印件不全且未盖公章的单位,将不能通过审核,视作不合格单位。
(四)其他要求:投标人所提供的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且有关变更、年检等记录页均需复印齐全;有关证件在变更、年审中的,提供管理部门的正式结果公告,变更申请书(报告)、受理通知书(单)等非正式结果文件不予认可。
六、资格审查日期:2017年5月17日
七、公告期限:
本公告的公告期限为2017年5月10 日至2017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