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轮台电厂1、2号机组超低排放除尘改造工程安装施工招标公告
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华能轮台电厂1、2号机组超低排放除尘改造工程安装施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现发布招标公告,邀请有兴趣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
华能轮台电厂2×350MW机组每台炉配备一台由浙江天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设计制造的双室五电场电除尘器,流通截面621m2;总收尘面积60630m2;一、二电场配备2.0A/80KV高频电源,三电场配备2.4A/72KV工频电源,四、五电场配备2.2A/72KV工频电源。
目前,1、2号机组电除尘器入口烟尘浓度为14.34g/m3,电除尘器出口烟尘浓度为42.41mg/m3,不满足新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为了实现超低排放,本次改造内容为:在脱硫吸收塔出口净烟道上增加湿式电除尘器来满足烟尘达标排放。
1.2招标范围
(1) 2×350MW机组脱硫吸收塔出口至烟囱入口之间的湿除本体设备及其配套系统安装(包括烟道、钢支柱、壳体、电场区、流场分布装置、清洗系统、排污系统、窥视系统、热风系统、电气及控制系统、保温及外护板)。
(2)原有烟道及部分支架拆除。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并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方式。
2.2投标人应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3投标人2014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具有2台300MW及以上容量机组湿式电除尘器改造施工业绩,并提供业主方联系方式,附合同扫描件,必须明确机组容量、改造工程量等主要内容。
2.4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财务状况良好。
2.5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转包、分包。
2.6投标人应不属于中国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等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不得有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2.7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不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不得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信用状况或者业绩等,一旦发现即取消投标资格并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2.8根据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请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0日内提供本单位住所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本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若未提交查询结果或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其中标资格将被取消。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7年09月13日9:00起至2017年09月18日17:00(北京时间)止, 登陆电子招投标模块上传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业绩表及合同扫描件;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报名时,须详细填写报名信息,并阅读注意事项,点击提交审批后。请耐心等待报名管理员审核,审核结果通过短信形式通知,投标人亦可登录系统自行查看报名结果(操作菜单:报名管理-->报名结果查看)。
3.5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3.5.1报名审核通过后,合格的投标人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点击左侧快捷菜单“购买招标文件”中“购买”按钮进行购买或者点击“加入购物车”后,选择“我的购物车”进行批量购买,招标文件支付方式只支持网上支付(个人网银),在支付前请核实您银行账户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
3.5.2购买招标文件时,在购买页面中填写的联系人必须是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的短信通知都将发送到此联系人,所有的澄清也都将通知此联系人。
3.5.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登陆成功后,点击“投标管理-->文件下载”,在页面右侧须先点击确认下载后方可查看并下载招标文件。点击文件名称,选择“另存为”,存到本机上即可。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3.5.4招标文件费:1033元/标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