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国华宁东发电有限公司一期2×330MW机组2017年供热改造PC总承包项目项目招标
对宁夏国华宁东发电有限公司一期2×330MW机组2017年供热改造PC总承包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单位参加投标。
1 招标编号:CSIEZB170407238
2 招标范围及内容:
宁夏国华宁东发电有限公司一期2×330MW 机组2017年供热改造PC总承包,包括材料与备件的采购、运输、保管,土建施工、安装、调试、保温脚手架等相关配合工作,供货范围和工作内容详见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3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4 项目实施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灵武市马家滩镇韩家沟村
5 供货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完成所有材料与备件的采购与到货。
6 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40日内完成施工、试运与正式投运条件。
7 投标人资格要求(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6.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6.2 神华集团限制准入的投标人不允许投标;
6.3 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6.4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5 具有至少两个火电厂设备安装工程的业绩,且投产运行达到两年及以上(需附合同证明文件,投产运行时间证明文件及甲方出具的改造效果评价书);
6.6 具有经第三方审计的近三年(2014-2016年)的财务报表;
6.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6.8 投标人提供的额所有资质业绩必须真实准确,原件备查。
8 招标文件的获取:
7.1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仅限于网上购买(本项目不支持现场购买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9月13日至2017年09月19日17:30时(北京时间)期间进行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7.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注:凡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为保证标书款发票以及后续的中标服务费发票的顺利邮寄,在购标过程中请准确、详细的填写发票邮寄信息。
9 投标文件的递交
8.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2017年10月11日上午9时30分指定地点。
8.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密封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