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大连电厂恒大港湾、李家小学热力站及管网安装工程招标
1.项目概况:
本工程为华能大连电厂恒大港湾等2个新接入供热项目,恒大港湾总供热面积31.7万平方米,热负荷15453KW,需新建高温水管网及热力站;恒大影院及小学总供热面积为3.13万平方米,热负荷为2174.9kW(包括恒大影院热负荷1575kW,小学热负荷600kW),需新建高温水网及热计量间。
2.招标范围:
恒大港湾热力站及高温水网工程,热力站设计供热面积为31.7万平方米,分四个系统,住宅高区、中区、低区为地热采暖,公建为散热器采暖。恒大港湾热力站及恒大影院、小学配套一级高温水网主管管径为DN300,主管线长度约为120米(单程);影院主管管径为DN150,长度约为342米(单程)。具体详见施工图。
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25日内完成,如有变化,由招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决定。
3.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4.投标人资质要求:
4.1投标人应是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4.2 投标人应具备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并具有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3近三年具有至少3个类似项目业绩(附业绩合同扫描件)。
4.4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和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4.5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施工设计、进度、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4.6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7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无合同纠纷、诉讼记录,在其它类似项目未发生一般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4.8未有国家工商总局《全国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公示的违法、违纪、违约的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且未有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单位的不良记录。
4.9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方式。
4.10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同时投标。
4.1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4.12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4.13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 不具备以上资质要求的投标人将无法通过资格审查,并将最终导致被否决投标。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通过电子招投标模块进行投标人注册、报名、下载文件、网上投标、澄清等工作
5.4有意向的申请人可从2017年09月12日9:00起至2017年09月16日17:00止,登陆上传投标报名文件(含报名表、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资质证书扫描件、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扫描件、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扫描件、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扫描件、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业绩合同扫描件及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5.5.出售招标文件的方式
5.5.1合格的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5.5.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5.5.5招标文件费:1026元/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