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福建省宁德示范快堆厂区道路和雨排水项目招标公告
2. 招标概况
(1)项目名称:示范快堆厂区道路和雨排水项目
(2)招标范围:
1)厂区正式道路及雨排水管网施工;
2)厂区阶段性道路施工,路线平面布置详见技术规格书附件;
3)霞浦核电进场道路K6+502.800至厂区段泥结石路面硬化施工,路线平面布置见技术规格书附件。
4)临时岗亭及临时停车场设计、施工;
5)道路、桥梁、雨排水管网的维护工作。
(4)建设地点:福建省宁德市霞浦县长春镇长门村长表岛。
(5)计划工期:总体进度要求:计划2017年10月15日开工,2022年12月31日完工,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道路和雨水管线分阶段实施,各阶段开始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详细安排如下(实际开工若延后,完工日期不变):
1)进场道路硬化计划完成时间:10月31日。
2)厂区阶段性道路
第一阶段:计划完成时间2017年10月31日。
第二阶段:计划完成时间2018年8月31日,各段路具体完成时间见附件8:阶段性道路第二阶段规划图。
3)正式道路
厂区外侧正式环岛路计划完成时间:2020年12月31日,其中经9路和纬6路计划2018年3月1日前完成。
厂区内侧正式道路计划完成时间:2022年12月31日。
4)雨排水管网进度要求
完成时间:先行启动排入大海的主干管网施工,并于2018年6月份前具备排水条件。
5)道路、桥梁雨排水管网的维护工作
维护工作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
6)进度验收
本项目验收分阶段进行,按每阶段工程施工完毕后进行验收。
(6)本项目招标控制价暂定为157,936,245.23元(其中暂列金1700万元)。
3.招标文件发售
(1)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3000 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2)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平台进行发布。请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标书款支付以及在线注册与报名,同时在线提交标书款电汇底单、投标保密承诺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纳税人识别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资料(几个文件需压缩打包后再上传),之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
(3)发售时间:2017年9月15日17:00~2017年9月20日17:00
5.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工程的相关人员、设备、财务、技术能力;
(2) 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以及核电行业的相关规定;
(3) 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技术、服务能力并满足下列要求:
A.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成立的合法法人实体并在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
B. 投标人能够满足招标人的质量保证体系要求,能够根据其所承担的项目任务和责任制定和实施质量保证大纲,并对质量保证大纲的有效性、所提供的项目质量和服务负责。
(4)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
(5)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以上证书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6)项目经理资格:工程项目经理具有一级建造师证件,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未担任其它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且主持完成过至少一个同类工程(与本项目主要工作内容相似)的项目经理,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B本(提供以上证书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相互间存在直接控股关系或间接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具备前述情况之一的,只能由其中一家企业(公司)报名申请投标。如出现同时报名的情况,该多名申请人将同时被拒绝参加本工程投标。
(8)对同属一家母公司的各级子公司,但子公司为不同的法定代表人且独立经营,相互间无直接控股关系或间接控股关系,则只能由不超过2家子公司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如出现多家子公司同时报名的情况,将在资格后审中由评标委员会对上述公司进行评审打分,择优选取前两名单位进入详细评审,剩余其他公司不再参与商务、价格、技术部分的详细评审。
(9)按高检会【2015】3号文《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有关规定进行申请人、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截止查询之日前10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6.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所有愿意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前,以电子文件的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座机)等信息(具体要求:①营业执照不是三证合一的,还应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②身份证正、反面同比例复印在同一张纸上并加盖投标人公章;③身份证号码不能被遮盖)。招标人将按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有关规定向霞浦县人民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查询投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截止查询之日前10年内的行贿犯罪信息。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由招标人委托霞浦县人民检察院进行,未按规定提交上述文件和信息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对查询结果自行承担责任。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请投标人自行查询行贿犯罪档案,并携带所查询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参加开标。
7.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 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2) 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8.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提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