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第一季度密集型母线槽集中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17-10-11
招标编号:ZJZB-2017-4672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投资金额:1780万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 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集中,本项目采购的货物为密集型母线槽及插接箱。
1.2 招标内容
项目预算:1780万元(不含税);
招标货物的具体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密集型母线槽1870米、插接箱150个,具体需求详见附件《报价表》;
项目完成期为:
(1)不含工程施工服务:每批采购订单下达后25个日历日内将当期采购订单所采设备到货;
(2)含工程施工服务:每批采购订单下达后45个日历日内将当期采购订单所采设备到货并安装调测完毕。
交货地点:买方广东省内各地市指定地点。
1.3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1780万元(不含税),投标人投标总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1.2 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投标。
2.1.3 本项目原则上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以下特殊情况除外:投标产品制造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且必须使用代理商投标和签订销售合同的,或投标产品制造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包括合资经营、合作经营、外资企业、外商投资合伙)或台港澳资企业且必须使用代理商投标和签订销售合同的。投标产品制造商应承诺对代理商投标承担连带责任。代理商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本项目仅允许代理唯一制造商投标,且该制造商不得再委托其它投标人进行投标;
(2)须提供产品制造商提供的本项目唯一合法代理授权书。
2.1.4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在中标后,其各方组成结构或职责,以及财务能力、信誉情况等资格条件不得改变;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中参加投标。
2.1.5 投标人为设备制造商的,其注册资金应达到2000万元(含)人民币;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其代理的设备制造商的注册资金应达到2000万元(含)人民币,而且代理商注册资本应达到1000万(含)元人民币;投标人为联合体的,其施工单位注册资本应达到1000万(含)元人民币(如果投标人以其它币种注册的,注册资金按照中国银行在投标文件递交当日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设备制造商为境外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提供营业执照同时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年度报告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必须通过年检或提供已按相关规定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报送年度报告的证明或查询截屏(加盖公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
2.1.6 投标人为设备制造商,必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0系列);投标人为代理商,必须提供设备制造商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0系列),并提供代理商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0系列)。
2.1.7 投标人必须提供有效的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证书。
2.1.8 投标保证金以电汇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出,并提供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基本账户开户证明复印件。
2.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2014年9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安全问题的;
(6)法律法规限定的其他情形;
(7)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见投标人须知。
2.3.1 投标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
2.3.2 投标人的密集母线槽产品具备有效期内的IP54及IP65的630A-5000A母线槽国家强制性认证证书(3C认证证书)。
2.3.3 投标产品设备制造商2014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国内密集型母线槽的销售业绩累计达到2000万元人民币。(必须提供供货合同关键页及发票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页、合同清单、发票),业绩统计以发票为准。证明材料不全无法确定为投标产品的业绩,不予认可。合同及发票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评标现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纸质招标文件获取
4.1.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10月11日至2017年10月17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招标编号:ZJZB-2017-4672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投资金额:1780万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 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集中,本项目采购的货物为密集型母线槽及插接箱。
1.2 招标内容
项目预算:1780万元(不含税);
招标货物的具体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密集型母线槽1870米、插接箱150个,具体需求详见附件《报价表》;
项目完成期为:
(1)不含工程施工服务:每批采购订单下达后25个日历日内将当期采购订单所采设备到货;
(2)含工程施工服务:每批采购订单下达后45个日历日内将当期采购订单所采设备到货并安装调测完毕。
交货地点:买方广东省内各地市指定地点。
1.3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1780万元(不含税),投标人投标总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1.2 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投标。
2.1.3 本项目原则上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以下特殊情况除外:投标产品制造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且必须使用代理商投标和签订销售合同的,或投标产品制造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包括合资经营、合作经营、外资企业、外商投资合伙)或台港澳资企业且必须使用代理商投标和签订销售合同的。投标产品制造商应承诺对代理商投标承担连带责任。代理商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本项目仅允许代理唯一制造商投标,且该制造商不得再委托其它投标人进行投标;
(2)须提供产品制造商提供的本项目唯一合法代理授权书。
2.1.4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在中标后,其各方组成结构或职责,以及财务能力、信誉情况等资格条件不得改变;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中参加投标。
2.1.5 投标人为设备制造商的,其注册资金应达到2000万元(含)人民币;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其代理的设备制造商的注册资金应达到2000万元(含)人民币,而且代理商注册资本应达到1000万(含)元人民币;投标人为联合体的,其施工单位注册资本应达到1000万(含)元人民币(如果投标人以其它币种注册的,注册资金按照中国银行在投标文件递交当日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设备制造商为境外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提供营业执照同时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年度报告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必须通过年检或提供已按相关规定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报送年度报告的证明或查询截屏(加盖公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
2.1.6 投标人为设备制造商,必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0系列);投标人为代理商,必须提供设备制造商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0系列),并提供代理商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0系列)。
2.1.7 投标人必须提供有效的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证书。
2.1.8 投标保证金以电汇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出,并提供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基本账户开户证明复印件。
2.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2014年9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安全问题的;
(6)法律法规限定的其他情形;
(7)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见投标人须知。
2.3.1 投标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
2.3.2 投标人的密集母线槽产品具备有效期内的IP54及IP65的630A-5000A母线槽国家强制性认证证书(3C认证证书)。
2.3.3 投标产品设备制造商2014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国内密集型母线槽的销售业绩累计达到2000万元人民币。(必须提供供货合同关键页及发票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页、合同清单、发票),业绩统计以发票为准。证明材料不全无法确定为投标产品的业绩,不予认可。合同及发票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评标现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纸质招标文件获取
4.1.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10月11日至2017年10月17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备注: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本网站为经营性收费网站,网址:www.dlztb.com)注册、缴纳平台使用费后,查看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马工
电话:010-51957412
手机:17746587250.18701298819.
邮箱地址:1051008819@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在线qq:1051008819(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