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龙陵公养河四级水电站机电设备安装与调试工程招标公告
1. 本招标项目公养河四级水电站机电设备安装与调试工程工程已获批准采购,采购资金来自发包人的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公养河四级水电站为有压引水式电站,位于公养河中下游保山市龙陵县木城乡境内,以发电为单一任务。公养河四级水电站上游拟接公养河三级水电站尾水,另外一个取水坝位于从雾板河上。干流取水坝位于三级站下游230m;雾板河取水坝位于雾板河与公养河交汇口上游290m,通过346m隧洞引水进入公养河四级水电站库区。电站安装2台20MW冲击式水轮发电机组,设计水头592.20m,引用流量8.08m3/s,保证出力5.254Mw,多年平均发电量18170万kW.h,年利用小时4543h。
主体建筑物由首部枢纽、压力钢管道和厂区枢纽组成。压力管道主管总长1893m,管径为1.5m,支管管径为0.85m,采用一管双机的供水方式。支管长22m,管径0.85m。
主厂房尺寸为43.4m×16.5m×27.66m (长×宽×高)。主厂房内装设1台63/20t吊钩桥式起重机,其跨度为16.5m,桥机轨道高程为587.125m。
2.2招标范围
本标的招标采购范围为(但不限于)以下设备安装调试及规定设备、材料采购、安装、调试:
(1)水轮机及其附属设备;
(2)调速器系统;
(3)球阀及其附属设备;
(4)发电机及其附属设备;
(5)励磁系统;
(6)水力机械辅助设备及管路系统(油、气、水及量测系统设备);
(7)厂内起重设备;
(8)电气一设备安装;
(9)电气二次、通讯;
(10)坝区配电设备安装;
(11)电站通风系统;
(10)照明灯具;
(13)电缆桥架等设备的等。
所规定范围内所有设备的接收(提货)、仓储及维护、装卸、转运和竣工移交前的保管、保养、运行(亦含临时动用)、维护、缺陷处理,现场检查检验及验收、与各设备供货商及各标段承包人的协调,负责完成永久工程设备及系统的组装、吊运、安装、涂装、标注、试验、调试、试运行及直至移交给发包单位的全部工作。电站接入系统和性能试验的调试配合等,承担规定应由承包人负责自购材料的采购订货,以及规定应由承包人承担的其他一切工作和责任。
1.3 计划工期
本工程计划2018年12月20日首台机组并网发电(详见技术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条件: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为一般纳税人(须提供相关证明);
②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
③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近五年(2012年至2017年期间)具有单机容量20MW或以上在建或完建水电站项目机电设备安装与调试工程业绩(须提供合同文件,并提供本合同业主出具的证明或验收材料);
(3)项目经理要求:项目经理及主要技术负责人具有十年以上水电站项目施工管理经验,项目经理至少担当过水电站项目副经理或以上职务的履历(须提供当期任命文件或业主出具证明),持有国家水利水电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项目主要技术负责人至少担当过水电站工程项目技术部/工程部负责人或以上职务的履历(须提供当期任命文件或业主出具证明),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4)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5)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
(6)其他要求:无。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2017年10月12日至2017年10月19日17时整(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