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安源电厂220V直流蓄电池组采购招标公告
1、项目概况
项目概况:华能安源电厂地处萍乡市芦溪县境内,位于县城西侧约3.5km处的柳江村,东侧距沪昆高速芦溪挂线约260m,东南距袁河约3km,南距320国道约1.8km,西距竹子塘南灰场直线距离约1.2km,北距沪昆铁路线约70m,铁路接轨于厂址西面泉江站,铁路专用线长度约3.7km。电厂装机容量2×660MW。
项目名称: 华能安源电厂220V直流蓄电池组采购
实施地点:华能安源电厂
2、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为蓄电池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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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称 |
规格和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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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 |
2.0V,1800AH,含接线板及其附件包括安装支架等 |
组 (104节) |
1 |
含电池健康监测修复装置DCMAN主机配104路子机一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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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更换的废旧蓄电池回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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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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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4500万元;
2.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3.投标人近三年(2015年1月1日至今)必须有300MW及以上机组的发电厂业绩,提供业绩清单、合同和发票(合同中包含业主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一份;
4.投标人应不属于中国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等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未有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5. 投标人近三年(2015-2017)的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资产被冻结、破产、清算状态;
6. 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必须为工业和信息化部年第号公告公示的符合《铅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年本)》企业名单(第一批)或《铅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年本)》企业名单(第二批)中的企业;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申请人无合同纠纷,所供货设备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9.根据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请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0日内提供本单位住所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本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若未提交查询结果或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其中标资格将被取消。
4.1本项目通过电子招投标模块进行投标人注册、报名、下载文件、网上投标、澄清等工作
4.4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7年10月25日09:00起至2017年10月31日17:00止, 登陆上传投标报名文件(含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业绩合同(至少包含合同封面、合同主要内容、合同签字页)等相关资料的扫描件,制作成一个WORD文件);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4.5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4.5.1合格的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4.5.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4.5.5招标文件费:1038元/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