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
资金来源: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鸡鸣乡祝乐村、双河乡永红村、咸宜镇中六(鹿)村、修齐镇枇杷村、治平乡岩湾村等5条村级公路工程已由 城口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以城发改委文〔2017〕289号、城发改委文〔2017〕290号、城发改委文〔2017〕291号、城发改委文〔2017〕292号、城发改委文〔2017〕29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城口县鸡鸣乡人民政府、城口县双河乡人民政府、城口县咸宜镇人民政府、城口县修齐镇人民政府、城口县治平乡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预算内投资及地方配套 ,招标人为城口县鸡鸣乡人民政府、城口县双河乡人民政府、城口县咸宜镇人民政府、城口县修齐镇人民政府、城口县治平乡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2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施工图及图说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招标文件含(补遗)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各标段投标人均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投标人可以同时投多个标段,但只能中一个标段。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须在开标当日投标截止前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1月17日起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
资金来源: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鸡鸣乡祝乐村、双河乡永红村、咸宜镇中六(鹿)村、修齐镇枇杷村、治平乡岩湾村等5条村级公路工程已由 城口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以城发改委文〔2017〕289号、城发改委文〔2017〕290号、城发改委文〔2017〕291号、城发改委文〔2017〕292号、城发改委文〔2017〕29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城口县鸡鸣乡人民政府、城口县双河乡人民政府、城口县咸宜镇人民政府、城口县修齐镇人民政府、城口县治平乡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预算内投资及地方配套 ,招标人为城口县鸡鸣乡人民政府、城口县双河乡人民政府、城口县咸宜镇人民政府、城口县修齐镇人民政府、城口县治平乡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
标段 |
项目名称 |
项目业主 |
建设地址 |
建设内容与规模 |
项目直接工程费估算(万元) |
计划工期(日历天) |
|
一标段 |
鸡鸣乡祝乐村村级公路工程 |
城口县鸡鸣乡人民政府 |
城口县鸡鸣乡祝乐村 |
新建农村公路3761米。 |
306 |
240 |
|
二标段 |
双河乡永红村村级公路工程 |
城口县双河乡人民政府 |
城口县双河乡永红村 |
新、改建农村公路1991.46米。 |
145 |
150 |
|
三标段 |
咸宜镇中六(鹿)村村级公路工程 |
城口县咸宜镇人民政府 |
城口县咸宜镇中鹿村 |
新、改建农村公路4047米。 |
294 |
240 |
|
四标段 |
修齐镇枇杷村村级公路工程 |
城口县修齐镇人民政府 |
城口县修齐镇枇杷村 |
新、改建农村公路约5公里。 |
296 |
240 |
|
五标段 |
治平乡岩湾村村级公路工程 |
城口县治平乡人民政府 |
城口县治平乡岩湾村 |
新农村公路路基工程13.06公里。 |
212 |
240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各标段投标人均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投标人可以同时投多个标段,但只能中一个标段。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须在开标当日投标截止前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1月17日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