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古田溪一级电站引水及发电系统改扩建工程已由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闽发改网能源【2013】6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主体工程已全部完成,二台机组均已投产发电,本期建设项目为古田溪综合调度管理楼,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请有意的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本次招标项目提交投标文件。
二、招标工程项目概况
1、本项目为古田溪综合调度管理楼电梯设备采购,主要内容包括3台电梯及其附属设备、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器具等设计、制造、出厂前的试验、安装(含安装预埋)、调试、试运行、技术培训、维保等售后服务。
2、工程建设地点:古田县城东滨河东路
3、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50日历天内货到现场,70 日历天内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含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电梯准用证);
4、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5、货物名称、数量、规格:
招标货物一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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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号 |
货物名称 |
主要技术规格 |
数量 |
停靠层站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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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普通电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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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度1.75m/s,载重1000kg( 或1050kg) |
1台 |
14F/14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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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普通电梯 |
速度1.75m/s,载重1350kg |
2台 |
14F/14S |
6、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金额为120万元。
三、招标编号:CHDTDZ062/17-SB-0201
四、招标标段名称:综合调度管理楼电梯设备采购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必须具备本次招标货物或服务的经营许可范围。
2、投标人应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的A级资质,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的C级资质以上(含C级)。
3、投标人应具有实施投标项目的生产能力、技术力量和质量保证能力;
4、投标人应具有近二年承担过在类似环境、提升高度、速度电梯的设计、制造和安装的成功经验。并出具最终用户的业绩证明文件。
5、投标人应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合同设备项目的制造供货。投标人应提交最近三年(2014年、2015年、2016年)内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投标人必须通过GB/T19000或ISO 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
7、本次招标允许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所代理的制造厂的资质和业绩、生产能力等应满足上述要求,并由制造厂出具有效的投标代理授权书(加盖制造厂公章)。同一设备制造厂只允许授权一家代理商投标。
六、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1.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七、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与时间
1、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11月29日至2017 年12月5日 16点整;
3、开标及投标截止时间:(待定,另行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