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概况
工程规模:6.5MWp并网光伏电站。工期要求:本工程计划于2018年4月1日开工,2018年6月30日项目全部建成投产发电,2019年5月31日完成竣工验收(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方通知为准)。质量目标:本标工程质量应达到《华能集团创基建一流指标》、《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价规程》(2012版)、《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电力工程建设设备监理管理暂行办法》、《光伏发电工程验收规范》(2012版)、《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光伏发电部分)》等有关国家、电力行业标准要求,实现达标投产和满足华能集团基建创一流要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石林西街口并网光伏电站二期(6.5MWp)项目主体建筑安装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石林西街口并网光伏电站二期(6.5MWp)项目主体建筑安装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并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应具备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且上述认证的年检记录在有效期内;
4.近五年(2013年1月1日至今)具有至少3项类似本标工程施工业绩,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万(需提供合同扫描件或竣工验收报告),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5.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壹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资格证书,并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经验;同时必须为本公司的在职正式员工,并提供完整的证明材料;近五年(2013年1月1日至今)以项目经理身份完成过类似工程,须附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6.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7.投标人应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所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未处于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没有国家工商总局《全国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公示的违法、违纪、违约的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没有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8.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行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或代理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8年3月1日9:00起至2018年3月8日17:00止。
获取方式:1.报名:有意向的申请人可从2018年3月1日9:00起至2018年3月7日17:00止,登陆上传报名文件(含报名表、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资质证书扫描件、业绩表及证明材料);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申请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2.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可线上购买招标文件。3.招标文件费:1075元/标段,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