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滹沱河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技改EPC工程项目土建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内容:
石家庄滹沱河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技改EPC工程项目土建工程招标,标段名称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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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内容及主要参数、规格 |
标书售价(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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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CHDTDZ082/17-SG-0501 |
土建工程 |
主要内容包括:包含:配电间、控制间、过滤水泵间、澄清池、加氯间、加药间、脱水间、石灰间等中水处理车间。(详见清单) |
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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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石家庄滹沱河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技改EPC工程项目。
2、建设地点:石家庄市北高营镇高营大街与北外环交叉口东侧200m滹沱河污水处理厂。
3、项目概况:
本项目是河北华电石家庄热电有限公司2×453MW天然气热电联产项目的配套供水项目,厂址位于石家庄市北高营镇高营大街与北外环交叉口东侧200m滹沱河污水处理厂,华电水务石家庄有限公司滹沱河污水处理厂厂区内部东南角的空地上,项目不新征用地。地形平坦,建构筑物室外地面标高68.6米。厂址区交通较为便利。拟建场地位于石家庄市东北,滹沱河南岸。建设规模:深度处理系统设计水量1000m3/h,满足河北华电石家庄热电有限公司2×453MW天然气热电联产项目用水需求。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应具有相应资质和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附有说明或证明文件)。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具备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或市政行业)的资质或一级项目经理(建筑或市政行业)的资质。项目经理必须为投标单位员工,且提供养老保险经办部门(盖章)出具的本投标单位法定授权代表和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近一年连续12个月由本投标单位负责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原件备查)。
3.投标人持有国家机关登记认可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资格证书或法人代表委托书。
4.投标人应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并提供有效的体系认证证书。
5.投标人应至少提供近三年三项类似工程投运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提供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必须是真实的,如发现虚假业绩,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6.投标人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7.投标人应提供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
8.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个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1.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12.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六、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与时间
时间:2018年3月5日--3月12日
3、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8年3月5日 - 2018年3月12日17 时整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