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项目性质:工程
投标人范围:国内
二、时间安排
预审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8年03月14日 17:00(北京时间)。
预审文件发售截止时间:2018年03月19日 17:30(北京时间)。
预审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8年03月26日 09:00(北京时间)。
五、公告内容
1.招标内容
1.1建设地点:防城港核电公司指定的核电厂二期施工区域综合弃渣弃置场。
1.2招标范围:广西防城港核电有限公司建设的防城港核电厂二期(2×HL1000-1)工程场地平整和基坑开挖过程中合计产生的约103万方弃渣外置。
1.3总投资:约3800万元
1.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1.5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2. 投标人资格条件
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未被招标人或相关主管部门取消或限制其投标资格;
2.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或以上级)资质的施工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二级或以上建造师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在近三年内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指:合同金额为2000万元及以上的土石方工程(提供竣工验收鉴定书、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2.4投标人符合弃渣消纳与水保、环保相关的要求,具有的文件、方案包括但不限于:
(1)厂外综合弃渣消纳场地立项环评申请审批通过的文件。
(2)厂外综合弃渣消纳场地水保实施方案。
(3)厂外综合弃渣消纳场地环保实施方案。
(4)厂外综合弃渣消纳场地取得水保部门和环保部门相关证明文件。
(5)如不是自有弃土场,须提供投标人与弃土场所有人或者管理方的相关合同;如自有弃土场,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2.5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企业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指:合同金额为2000万元及以上的土石方工程(提供竣工验收鉴定书、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2.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业绩,近三年(自投标截止日起倒算)在中广核集团内无无因违约、不恰当履行合同而导致的合同终止、仲裁或诉讼败诉记录,近三年(自投标截止日起倒算)无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受到行政主管部门违规处罚的记录;
2.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相互间存在直接控股关系或间接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具备前述情况之一的,只能由其中一家企业(公司)报名申请投标。如出现同时报名的情况,该多名申请人将同时被拒绝参加本项目投标。
2.8对同属一家母公司的各级子公司,但子公司为不同的法定代表人且独立经营,相互间无直接控股关系或间接控股关系,则只能由不超过两家子公司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如出现多家子公司同时报名的情况,招标人将选择最先报名的2家子公司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9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1中标后不进行任何形式的转包。
2.12银行资信记录良好。
3. 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方式,资格预审办法为 合格制。
4.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应在资格预审文件发售期内进行网上投标报名,报名时需填写被授权的投标联系人信息。
4.2 投标人已注册为会员的,可直接登录报名
4.3本项目仅对资格预审文件收费,每套售价5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