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发电有限公司七台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二期灰场灰水回收管线修复工程招标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现对七台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二期灰场灰水回收管线修复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现公告如下:
1、招标项目:七台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二期灰场灰水回收管线修复工程
2、工程规模:2×600MW机组
3、 建设地点:黑龙江省七台河市
4、 招标范围:
七台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二期灰场灰水回收管线修复工程施工地点位于七台河市万宝河村村内,管线属于地下直埋管,管道中心线左、右两侧各两米范围内的土地属于大唐七台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所有,其余土地属于万宝河村所有。(1)原有二期灰场灰水回收管道PCCP管的拆除、倒运、无害化处理。(2)满足本工程需要的所有材料的供货,包括钢管、法兰、连接件等所有与此工程有关的材料。(3)满足本工程需要的所有材料的施工、安装。(4)满足本工程需要的所有土建施工,包括管线的土方挖掘、土方回填、防止管线沉降的措施等。(5)为满足本工程的施工需要而产生的第三方费用,包括回填土的堆放费用、影响村民通行费用等其它所有的费用均包含在招标范围内。土地权属由招标方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村民的无理要求由投标方负责协调解决。(6)本工程实施过程中需要发生的各种材料、备件、耗材、机械、占地等所有各种费用均由投标方负责,费用均包含在合同总价中,招标方不负责任何附加费用。
5、 工期要求:本工程计划工期为2018年5月1日-2018年5月20日(如果由于招标人原因,工期顺延,但总工期不变),总工期为20天。
6、 投标人的合格条件与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并应符合下列条件:
6.1投标人应为具有履约能力和承担法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者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6.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3投标人应满足如下信誉要求:近三年未发生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行为;近三年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没有在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6.4投标人应满足如下资质要求:
(1)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近五年(2013年至今)具有类似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
6.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及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