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焦化厂及焦油加工厂工程项目,建设资金自筹,招标人为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焦化厂及焦油加工厂工程项目
2.2 建设地点:山西洪洞
2.3 项目规模:具体见招标文件
2.4 工期要求:标段一为30天,标段二为45天
2.5 项目编号及标段划分:0632-1820GC4L0457
2.5.1 0632-1820GC4L0457-01 标段一:焦化厂及焦油加工厂道路修复沥青混凝土工程
0632-1820GC4L0457-02 标段二:焦化厂及焦油加工厂文化墙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应具有以下资质:标段一: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 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标段二: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
3.3 具有类似项目业绩,此业绩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有资料文件证明。
3.4 投标人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5 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
3.6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7 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3.8 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18年3月22日至2018年3月26日每日08:30-11:30,14:00-17:00(北京时间),双休日不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