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金昌新能源发电一期20MW光伏电站加装有功、无功智能控制系统项目招标公告
二、项目概况
新能源站位于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金武公路南侧330kV双湾变旁,一期(20MW)特许权项目下设2条35KV馈线,二期(30MW)项目下设3条35KV馈线,每条馈线下设10个方阵,每个方阵接待2台逆变器。一、二期项目5条35KV集电线路共用一条35KV母线, 电站内设一座110kV升压站,5条35kV 馈线经35KV I母线汇集后经由1台#1主变升压为110KV电压等级 ,最终由1回110kV出线接入330kV双湾变。新能源光伏电站二期30MW现安装一套SCS-500E有功智能控制装置和PCS-9700自动发电和自动电压控制系统,实现对新能源二期60台逆变器负荷控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新能源一期(20MW)加装一套有功智能控制装置和有功、无功功率自动控制系统。以上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
工程工期要求:合同生效后1个月完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财务状况良好,有足够流动资金承担招标项目的实施;
(2)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正常经营;
(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状况;
(4)无违法、违纪的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且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
(5)在最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投标产品引起的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6)华能系统内中无不良履约记录和失信行为;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二)专用资格条件
1.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涵盖本项目业务,企业注册资本金1000万及以上。
2.投标人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5年1月1日至今,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内电力设备安装项目业绩;
4.提供投标产品的生产许可证、型式试验报告等资质证明文件。
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8年3月22日09:00起至2018年3月27日17:00止。
获取方式:
1.报名: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8年3月22日09:00起至2018年3月27日17:00止,登陆上传投标报名文件(含报名表、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报名时,务必认真阅读注意事项须,并详细填写报名信息后,点击提交审批
2.购买:报名审核通过后,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可线上购买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费:500元/标段,售后不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