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伊敏煤电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春季绿化工程已具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就该项目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1.招标范围
南敖路道路绿化、753观礼台西南侧绿化、公墓植樟子松绿化、铁运处机车库绿化、住宅区主街道树木补植;本工程苗木、草籽由招标方提供,中标方负责除甲供材料以外其它材料、机械、运输、人工费及其它一切施工应缴费用,详见技术规范书。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法人,并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
2.2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核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3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质保服务、技术支持等方面具有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2.4投标人近四年(自2014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字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至少2项北方高寒地区绿化业绩,需提供相关业绩合同的扫描件。
2.5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
2.6投标人未有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2.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2.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投标资格无效认定。
3.1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8年4月3日9:00起至2018年4月9日17:00止,登陆上传投标报名文件(含盖章扫描版报名表、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业绩合同等相关资料的扫描件);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报名时,须详细填写报名信息,并阅读注意事项,点击提交审批后。请耐心等待报名管理员审核,审核结果通过短信形式通知,投标人亦可登录系统自行查看报名结果(操作菜单:报名管理-->报名结果查看)。
3.5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3.5.1报名审核通过后,合格的投标人从2018年4月3日9:00起至2018年4月10日17:00止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3.5.4招标文件费:500元/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