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水泵汽轮机及污泥干化小型背压汽轮发电机组(重招)(平湖独山港热电联产)招标公
一、本次招标内容
2台给水泵汽轮机、1套污泥干化小型背压汽轮发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和相应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以及有关的技术服务等。
二、投标资格条件
1.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4. 生产厂家注册资本金不少于人民币3000 万元; 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企业未处于破产状态,或财产未处于被接管或冻结状态,且未处于限制投标期内; 6. 投标人在投标时应至少提供15MW等级及以上的2个热电联产工程配套的同类型给水泵汽轮机,且至少运行2年及以上的国内业绩; 7.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但对于代理控股关联公司所制造产品的专业销售公司,不视为本条项下的代理商,但投标人须提供与制造商的股权关系证明文件;在上述情形下,投标人仍需提供以下证明文件:代理同类设备的业绩、制造商关于该项目的唯一授权函、所代理设备制造商的技术支撑承诺函或连带责任书;其所代理设备制造商须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的资格。 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至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内,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10. 至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内,投标人无失信被执行情况记录,具体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网址http://shixin.court.gov.cn/
2、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8年4月5日9:00至2018年4月12日17:00
3、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4月25日10: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