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孟加拉巴拉普库利亚煤矿耙斗式装岩机采购二次招标(项目名称)已由有关部门批准,所需资金来源已落实。
招标人为:江苏苏能进出口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JSGS20180301511-1
2.2招标项目名称:孟加拉巴拉普库利亚煤矿耙斗式装岩机采购二次招标
2.3招标范围及内容:
孟加拉巴拉普库利亚煤矿所需耙斗式装岩机采购及其相关服务,供货范围详见供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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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称 |
型号 |
单位 |
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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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耙装机 |
P-30B |
台 |
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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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耙装机导向轮组件 |
P-30B |
个 |
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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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耙装机闸组件拉丝 |
P-30B |
个 |
10 |
2.5交货地点:上海港或天津港(招标人指定地点)。
2.6交货期: 2018年5月20日前
2.7质量要求:合格(符合相关验收标准及技术要求,并通过孟加拉业主方验收合格);
2.8标包划分:共1标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条件
3.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1.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1.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1.4投标人企业财务和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1.5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1.6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2专用资格条件与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资质、资格等要求:
3.2.1生产制造商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00万元;代理商或贸易商注册资本金不低于300万元。
3.2.2拟投标产品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
3.2.3制造商须具有生产许可证等;代理商或贸易商需取得有效授权。
3.2.4投标人为制造商的,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以及良好的售后服务系统;代理商或贸易商应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5类似业绩:3年内有国内、外大型矿井供货业绩(业绩均以合同为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018年4月4日至2018年4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