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宜阳县滨河北路西段道路绿化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宜阳县滨河北路西段道路绿化工程(四标段)
2.2项目编号:
2.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4投资金额:55000.00元
2.5质量要求:苗木成活率达到100%。
2.6招标范围:对本项目施工及缺陷责任期内全过程的监理服务。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乙级(含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3.3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4 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且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若注册企业不足三年,从注册年份开始提供)。
3.5拟派项目总监及授权委托人需具有劳动合同,近一年(含)以上连续按时缴纳养老保险(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或查询清单为准并提供查询途径);
3.6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以监理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以来至少承接过一项类似绿化工程监理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合同、网上中标公示截图为准);
3.7投标人在开标时须提供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
3.7投标人开标时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否则其投标不被接受。(以公告发布日期之后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为准);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8年4月10日至4月16日18:00分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