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布克赛尔县华源热力有限公司3×58MW+1×46MW锅炉除尘、脱硫、脱硝改造及1×46MW锅炉搬迁建设项目已经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和发改字【2018】31号批准建设并下达了投资计划。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以EPC总承包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名称:和布克赛尔县华源热力有限公司3×58MW+1×46MW锅炉除尘、脱硫、脱硝改造及1×46MW锅炉搬迁建设项目
二、项目概况
1. 建设地点
新疆塔城地区和布克赛尔镇、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和什托洛盖镇
2. 建设规模:
新建3台58MW锅炉和1台46MW锅炉循环流化床半干法脱硫系统4套,SNCR脱销系统2套、布袋除尘器4套及供货清单全部内容;拆除和什托洛盖镇60米烟囱及麻石脱硫塔,将和什托洛盖镇原有1×46MW锅炉搬迁至新建热源点1×58MW预留位置。
3. 计划工期:(1)除尘、脱硫、脱硝提标改造:2018年5月5日至2018年6月20日;(2)锅炉移装:2018年5月5日至2018年8月20日。
4.预算资金:3980万元
5.标段划分:1个标段
三、招标范围
(1)和布克赛尔县华源热力有限公司3×58MW+1×46MW锅炉除尘、脱硫、脱硝改造项目
即为本项目完成竣工验收所涉及到的所有设计(包括图纸及工程量清单)、采购和施工工作,详见招标文件。
(2)和布克赛尔县华源热力有限公司1×46MW锅炉拆移安装工程
方式:EPC工程总承包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如下要求 :
1.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权利和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承担投标项目的能力,符合国家规定的资格条件,如为疆外企业,则需具外企业进疆登记备案手续。
1.2 资质要求: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环境工程(限于大气污染防治工程/废气)专项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且需提供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1.3 财务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资金实力,近两年内均不得连续亐损。财务方面满足项目资金需求。
1.4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近五年内IOCFB半干法脱硫相关业绩两个以上不同企业项目,规模不小于此次招标项目。(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签订书、环保验收报告等)。
1.5 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应当具备工程设计类注册执业资格或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职业资格(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提供注册页及近三个月社会保障缴纳记录),且近5年内具有类似项目业绩(提供相关业绩附合同复印件)。
1.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必须具有工程设计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或高级技术职称(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提供注册页及近三个月社会保障缴纳记录),且近5年内具有类似项目业绩(提供类似项目设计业绩附合同复印件)。
1.7 其它要求:投标人应能够提供先进可靠的产品和良好的售后服务;投标人应将主要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的相关证书复印件在标书中体现出来,必须派有经验和良好素质的技术、专业维修人员参加相关技改,同时保证进厂人员时与投标时的人员名单相符合,在进厂时提供一年内的健康体检证明;投标人近三年在新疆内无不良通报。
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投标时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作为要件之一,联合体协议中要载明联合体投标代表的主办人,并声明联合体各方的权力和义务、相关工作范围,本项目招标人只针对代表主体投标的主办人办理一切相关业务;
(2)组成的联合体,资质需满足1.1~1.7款全部要求
3. 所有参与联合体投标的成员只能在本项目投标中参与一次投标,不得以自身名义或其它任何形式再参加本项目投标。与联合体一方的企业法人代表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和被控股关系企业不得再参加投标。联合体报名时应与投标时保持一致,否则按废标处理。
五、投标人报名时间和地点:
投标报名时间为:2018年4月12日~4月17日(每日10:00-19: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