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4-13
受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二期搬迁线锅炉安装及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条件的国内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编号:2018GFCZ0710
2、项目名称: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二期搬迁线锅炉安装及改造
3、项目地点:合肥市高新区长宁大道与铭传路交口西北角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厂区
4、项目单位: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
5、项目概况:1台 ET2500-25H额定值2500W德国INEC锅炉异地搬迁安装、1台YYW-2900YQ额定值2900W锅炉异地搬迁安装和1台YYW-3000Y(Q)额定值3000W锅炉异地搬迁安装及改造。(以上锅炉压力均为0.8MPa)
6、资金来源:自筹
7、项目概算:150万元
8、项目类别:工程施工
9、标段(包别)划分:
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二、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锅炉)3级及以上证书。
2、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13年1月1日以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20万元的导热油锅炉设备的安装或者改造维修施工业绩。
3、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的。
(2)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3)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15分)到2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4)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20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
4、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办法
1、报名时间:2018年04月13日上午09:00至2018年04月27日下午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