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二〇一八年度第二十一批集中招标(贵州金元林华煤矿扩能(二期)项目综采液压支架设备)招标
1、招标条件
招标人: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
项目业主:贵州林华矿业有限公司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自筹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贵州省毕节金沙县
建设规模:0.6Mt/a
交货进度:满足业主要求。
2.2、本次招标范围
序号 |
招标文件编号 |
标段名称 |
数量 |
单位 |
技术规格 |
交货地点 |
交货期 |
招标文件费用(元) |
01 |
2018-MT-GJDT-0000-1-0023-1/1 |
综采液压支架设备 |
135 |
架 |
ZZ7200/18/38型中间液压液压支架129架,过渡支架6架,BRW400/31.5乳化液泵站1套,其它详见招标文件。 |
项目现场 |
合同生效后3个月。 |
2000 |
注:(1)以上为参考参数和数量,具体参数、数量及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序号 |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1. |
综采液压支架设备 |
投标人资质条件: 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 2. 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有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0系列认证证书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等方面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3. 投标人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或相近的设备的能力,在安装、调试和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或对曾发生的问题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 4. 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在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合同执行/招投标行为不良记录信息采集表》无不良记录的厂家。 5. 投标人近三年内,所履行的合同没有受到行政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处罚;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和诉讼记录;无重大产品质量或安全事故而被起诉并败诉的事件发生。 6. 近三年内,无重大经济合同或其它对招标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处于被诉讼状态或败诉。 7.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8. 经营状况良好。 9. 国内有厂家直接供货的设备,不接受中间代理机构的投标。 10. 投标人供货设备应为成熟的产品,近五年以内具有工作阻力为7000KN及以上同类设备的成功运行业绩。 |
4、招标文件的发售及购买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18年4月16日至2018年4月23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