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SIEZB180502236。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招标范围
2.1服务范围:生产现场保洁服务、物业管理以及全厂区绿化养护等。
2.2服务内容:
2.2.1生产现场保洁
2.2.1.1生产现场保洁(包含集控楼厂房区、锅炉区地面、脱硫除尘区、前处理区等)面积约41.7万平方米;
2.2.1.2生产区域地面、卫生间、楼梯、扶手、消防箱、门窗、电梯、2M(含)以下钢构等保洁(不含生产设备保洁);
2.2.1.3警卫岗楼、消防队楼、物资仓库区域保洁。
2.2.2物业服务
2.2.2.1保洁服务
2.2.2.1.1维护部办公楼,保洁服务面积约0.45万平方米;
2.2.2.1.2行政楼日常保洁服务,保洁服务面积0.43万平方米;
2.2.2.1.3行政区保洁服务(行政楼外围及公寓楼外围,包含停车场、自行车棚、篮球场等)日常保洁服务,保洁面积为约0.6万平方米;
2.2.2.1.4迎宾接待及会议服务;
2.2.2.1.5图书室、羽毛球场、活动室、咖啡厅日常管理;
2.2.2.1.6公司所属道路保洁,保洁面积为约10万平方米;
2.2.2.1.7全厂生活垃圾的清运。
2.2.2.2日常维修
2.2.2.2.1非生产区域空调、冷热水系统及设备运行管理;非生产区域排水系统日常管理与维修;非生产区域办公设施、生活设施日常管理及维修;非生产区域电梯运行管理等;
2.2.2.2.2生产现场各区域办公座椅及柜子的日常维修;
2.2.2.2.3非生产区域所有管道、墙面、照明等日常维修;
2.2.2.2.4洗衣房设备的日常维护;
2.2.2.2.5中控室鱼缸、荣誉墙及公寓楼鱼缸的日常维护及物品配置;
2.2.2.2.6公司各级检查发现的有安全隐患、使用不规范等问题的整改。
备注:日常维修时所需要的单项主材料费用在人民币1万元以上,经甲方确认后,材料由甲方购买,乙方负责安装,其它情况由乙方全面负责维修;因工作需要进行的改造、升级项目由甲方负责,乙方做好配合工作。
2.2.2.3公寓服务
2.2.2.3.1所有公寓房间的日常保洁服务,房间数量215间;
2.2.2.3.2公寓走廊及其他公共区域的保洁。
2.2.2.4洗衣房服务
2.2.2.4.1每周清洗量为:工作服约600套,布草约150套;
2.2.2.4.2洗衣房日常洗衣服务;
2.2.2.4.3清洗衣服的收发。
2.2.3绿化维护
2.2.3.1全厂绿化的养护(包含厂前区绿植维护及杂草清理),草坪及绿篱维护面积约17.45万平方米,养护树木约2700余棵;
2.2.3.2灰场道路两侧树木的修剪及杂草清理(每年两次);
2.2.3.3厂区围墙、围篱两侧杂草清理(每年两次)。
2.3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服务内容、要求及具体技术标准。
2.4服务期限: 叁 年,暂定自2018年6月1日至2021年5月31日。甲方有权提前、延后或压缩实际工期,具体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注册资本人民币1500万元以上(包含人民币1500万元)。经营范围至少包含:物业服务、绿化服务等相关内容; 3.2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3近 五 年(2012年至今),至少有两项(含两项)服务内容包含(物业管理、绿化服务、生产现场保洁)其中任何两种服务的合同,且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 3.3.1至少提供一项燃煤火力发电厂的相关业绩(提供服务合同或其他证明材料及服务单位联系方式); 3.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资产重组或破产状态,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无法律纠纷; 3.5神华集团及各子分公司限制准入的投标人不允许参加本项目投标; 3.6不允许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05-08 09:00(北京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