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齐齐哈尔热电有限公司技改工程 2018年度石膏、灰渣销售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 项目资本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2X300MW等级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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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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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DTDZ168/17-QT-0401 |
2018年度石膏、灰渣销售 |
2018年度石膏、灰渣销售 |
1000 |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
2.投标人必须是按照中国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具有独立法人地位,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分支机构。提供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必须包含有综合利用副产品的使用或销售范围。
3.具备运输能力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具备一定的仓储规模,储存场地面积不低于5万平米(提供证明材料)
4.近两年(2016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的经营业绩优良,或者年消耗石膏、灰渣量在3万吨以上的企业(可提供合同的复印件,)。
5.提供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合格证明文件。
6.由于电厂的特殊性,中标单位的拉运车辆为相对固定车辆。严禁客户车辆“一车挂多户;
7.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9.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
10.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11.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12.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1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黑龙江华电齐齐哈尔热电有限公司石膏、灰渣销售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 2018-05-22 09:30到 2018-05-28 17:00。
购买标书时间: 2018-05-22 09:30 到 2018-05-28 17:00
备注:招标公告查询以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为准!本网站为经营性收费网站。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