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热电集团有限公司节能环保升级改造热电厂(东方热电)项目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现对“合肥热电集团有限公司节能环保升级改造热电厂(东方热电)项目总承包(EPC)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条件的国内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编号:2018AFCZ1668
2、项目名称:合肥热电集团有限公司节能环保升级改造热电厂(东方热电)项目总承包(EPC)
3、项目地点:合肥热电集团有限公司合肥东方热电有限公司厂区内
4、项目单位:合肥热电集团有限公司
5、项目概况:合肥热电集团有限公司(合肥东方热电有限公司)2×75t/h循环流化床锅炉实施节能环保升级改造。同时完成其它现有设备维修改造。项目为EPC总承包(设计(含初步设计)、采购、施工)。详见招标文件
6、资金来源:市建投集团支付
7、项目概算:3230万元
8、项目类别:货物
9、标段(包别)划分:
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二、投标人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同时满足下列资质条件: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2)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近三年未发生人身死亡安全事故;
4.具有下列业绩之一:
1)2015年1月1日以来(以环保验收时间为准)具有一个75t/h及以上燃煤锅炉烟气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脱硝+除尘一体化超低排放改造EPC总承包业绩;
2)2015年1月1日以来(以环保验收时间为准)具有75t/h及以上燃煤锅炉烟气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超低排放单项业绩+75t/h及以上燃煤锅炉脱硝超低排放单项业绩+75t/h及以上燃煤锅炉除尘超低排放单项业绩三个单项超低排放总承包业绩(同一个合同可以包含两个单项业绩);
5.项目负责人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机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注册单位为投标人;
2)为投标人正式职工,须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
3)承诺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将不再同时承担其他在建工程;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的。
2)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3)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15分)到2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4)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20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
8.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三、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办法
1、报名时间:2018年06月08日上午09:00至2018年06月23日下午17:30
2、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40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上述发布时间内,在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网站注册查看本招标公告并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见招标公告附件)
联系人:马工
电话:010-51957412-53310966
手机:17746587250.18701298819.
邮箱地址:1051008819@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在线qq:1051008819(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