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东营全过程质量控制、质量评价咨询招标公告
1.1项目名称:东营2×1000MW新建工程
1.2建设地点:
1.3建设规模:2×1000MW
东营2×1000MW新建工程位于东营市北部东营港经济开发区,港城防波堤内,东、北临渤海,距东营市区约110公里,是《山东省半岛蓝色经济区发展规划》和《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发展规划》重点电源项目。规划建设4×1000MW超超临界燃煤汽轮发电机组,一期工程建设2×1000MW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主机拟采用二次中间再热、六缸六排汽凝汽式汽轮机,同步建设烟气脱硫、脱硝、除尘装置。机组冷却采用海水直流循环方式,工业用水采用海水淡化工艺,脱硫采用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工艺,烟气系统不设烟气旁路,脱硫效率不小于98.7%;脱硝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和选择性催化还原法(SCR)工艺,以液氨为脱硝还原剂,脱硝效率不低于85%;除尘采用低低温静电除尘器,综合除尘效率不低于99.93%,污染物排放指标达到燃机排放标准。
2.招标条件、方式
出资比例:100% ;资金来源为项目资本金和融资,资本金比例为 2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3.标段名称、招标范围、计划工期
3.1标段名称:大唐东营2×1000MW新建工程全过程质量控制、质量评价
3.2招标编号:
3.3 服务咨询工期:2018 年7月20日至 2020年 12月 30 日。
3.4招标范围:
本工程项目全过程质量控制、质量评价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根据《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价规程》DL/T5210-2009(第1部分:土建工程DL/T5210.1-2012)系列和《建筑工程工程质量评价标准》(GB50375-2006)、DL/T 5161.1~5161.17—200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质量检验及评定规程(2002年)的具体要求,对大唐东营新建工程包括土建、安装、调试、168h满负荷试运、性能指标、资料管理、获奖统计等各个方面,范围覆盖整个工程,贯穿土建、安装、调试全过程进行质量控制、质量评价工作。投标方负责组织电力建设资深专家对本项目创优工作进行咨询、指导、宣贯培训,协助招标人取得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认可的质量评价、专项评价等咨询报告。投标方负责协助招标方联系第三方(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对本工程开展质量评价过程检查指导、验收工作,负责质量评价验收配合工作。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投标单位资格要求与合格条件
4.1.1合格条件(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 投标单位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
2) 投标单位须具有中国电力建设协会颁发的《电力建设工程质量评价能力资格登记证书》(电源甲级),近3年具有1个及以上相同或类似项目的服务业绩,并在专家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 拟派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需持有中国电力建设专家委员会办法的《专家证书》或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办法的《高级质量评价师证书》。
4) 投标人在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5) 投标人在近5年内在不曾发生有投标人责任的质量及安全事故。
6) 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投标人无违反国家廉政建设规定的行为。
4.1.2为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投标单位应提供令招标单位满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合格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为此,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应包括下列资料:
1)证明具备投标资格原始文件的复印件(包括营业执照、资质等级等)。
2)投标单位曾获得各类资信文件资料(复印件)
3)提供拟在本施工现场开展质量评价的组织机构,派驻人员的简历。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8年7月11日10时00分(如有变化以招标代理的开标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