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滕州新源热电2018-2019年度脱硫副产品销售招标公告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2X300MW等级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172/17-CL-0501 |
脱硫副产品销售 |
2018-2019年度(见承包时间)一、二期机组所产所有脱硫副产品(仅限脱硫副产品库内)销售及外运;含副产品库辖区文明卫生清理);包括石料(脱硫石子)的打堆、上料、覆盖、卫生清理等石料场的的管理工作以及地沟定期清理、脱硫副产品临时储存场地覆盖(含购买防尘网)。 |
800 |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金不少于500万元。
2.投标人须具备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运输或物资营销(经营范围包含:粉煤灰、渣、石子、石膏)营业执照的企业。
3.投标人近三年(指2015年1月1日以后)完成燃煤发电机组脱硫副产品经营业绩一项,投标人在销售中未发现重大的生产安全质量、不良信誉、社会不良影响等问题。投标人必须提供合同复印件证明材料(体现合同双方、合同范围、服务内容、合同规模等信息),否则不予采纳;
4.近三年财务能力稳定、可靠,流动资金能满足本招标工程需要。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在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方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近3年内无经济诉讼案件的发生,所承揽工程未发生人身伤亡事故,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本标段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8.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9.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 2018-06-27 17:19到 2018-07-02 17:00。
购买标书时间: 2018-06-27 17:19 到 2018-07-02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