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城二期发电厂2×700MW超临界燃煤机组脱硫废水处理改造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丰城二期发电厂2×700MW超临界燃煤机组脱硫废水处理改造项目工程。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丰城二期发电厂建设规模为2*700MW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于2005年5月正式核准开工,两台机组分别于2007年1月16日、5月13日投产发电。每台机组配备1台最大连续处理2102t/h的锅炉,每台锅炉同步配套建设1套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设施,全烟气脱硫。
投标人负责本工程脱硫废水(电子絮凝工艺)处理系统装置涉及到的所有工作(明确由招标人负责的除外),包含但不限于:勘察设计(地质勘探除外)、土建工程(含建构筑物改造、建设、拆除与修复、防腐等)、全套系统设备及材料的供货、安装工程、调试、试运行。
脱硫废水采用电子絮凝工艺,处理系统工艺是成熟的、设备应是全新的,并且具有可靠的质量和先进的技术,能够保证高可用率、高处理能力、低厂用电量及低耗水量,而且完全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系统和设备应成熟,不接受任何带有试验/原始型/示范性质的系统和设备。投标人提供的设备、设计和文件应满足招标文件各章节所述的要求。
技术规范和图纸中所叙述的系统和布置是基本要求,投标人应进行实地勘察,通过详细的工艺设计实现所有的工程要求,建造一套完整的脱硫废水处理系统装置。
系统出力15吨/小时,服务寿命为30年,大修期为6年(机组大修期为6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或等值货币,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投标人至少具有以下任意1项资质:①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需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②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需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③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需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④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需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投标人近五年国内应具有3个及以上电厂的脱硫废水处理达标排放或深度处理零排放项目的成功运行业绩,其中至少有2个电子絮凝脱硫废水处理工艺应用业绩;投标人业绩须附合同复印件、业主运行证明原件等。
3.4负责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有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专业: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担任过类似脱硫废水改造工程建设1个业绩及以上的项目经理(开标时须携带合同首尾页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涉及到建筑施工企业,其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均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5投标人近三年(2015年1月1日至今)不曾骗取中标、串标或严重违约;
3.6投标人近三年(2015年1月1日至今)没有发生一般以上的安全生产事故及质量事故;
3.7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信誉;不曾在合同中违约、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800元人民币,电子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有意向的投标人请于 2018年7月2日8:30时(北京时间)至2018年7月12日17:30时(北京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