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推美丽乡村建设第二批光伏电站采购安装项目 电子化公开招标公告
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
①项目名称:2017年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助推美丽乡村建设第二批光伏电站采购安装项目
②项目投资:本项目总投资400万元,(单个村级光伏电站投资100万元、新建4个村级光伏电站);
③项目建设地点:
④项目建设范围、规模以审核后的施工图纸为准,设计变更按相关规定报采购方确认后方可实施;
⑤受益村集体年回报率:按项目总投资额计算不低于10.1%;
⑥村集体受益年回报率期限:自光伏电站并网发电之日算起为: 20 年。
4、项目招标内容及范围:现对本项目的施工总承包人及运营维护、管理等进行公开招标;招标范围为本项目的设计费、设备费、建设(安装)费、变压器、电线杆、电线等(并入国家电网所需的一切材料)、运输费、装卸货、施工费(人工费)、验收费、保险费、设备调试费、税费、接入国家电网费、设备的备品备件、随机附件费、技术培训和20年运营维护费、管理费等的一切费用;新建村级光伏电站4个。
5、运营维护管理期、运营维护费及建设期:
①运营维护管理期:20 年;
②运营维护费:20年4个光伏电站运营期内运营总维护费为40万元;【享受国家电价补贴时、扣除村集体年回报率后予以支付(如国家电价补贴部分不足按国家政策执行、招标人不另行支付费用),因国家政策性调整取消电价补贴,运营维护费则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
③建设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安装、调试、通过验收合格且完成接入国家电网。
6、项目运作模式:
1)本项目由财政全额出资模式,项目实施村集体占项目的100%的股权;
2)中标单位实施设计、建设(安装)、并网(接入国家电网)及项目运营、维护、管理等。
7、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或经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之一;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及社保缴纳凭证;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6)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7)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8)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警示信息截图,投标单位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9)投标产品属于政府采购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必须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最新一期的产品。
(10)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提供的营业执照需具有本项目相关制造或经营范围;
(11) 具有承接装修装饰电力施工四级及以上(含四级)资质;
(1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1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为保证质量,中标单位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
8、特别提醒:以下资料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投标单位还应单独准备一份原件用于资格审查
投标时须提供有效、并具有相关经营范围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承接装修装饰电力施工资质、保证金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上证书必须提供原件用于资格审查。
9、报名办法: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7月5日止;
标书投送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年7月18日上午 10:00 时(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