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循环泵房取水明渠水下抽淤招标公告
1.2 招标条件
本项目资金已经落实,国电集团已经批准。
1.3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为循环泵房取水明渠水下抽淤,由于取水明渠泥砂淤积需要按原设计图将近年来淤积泥砂进行清理。
1.4 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资质及业绩要求(必须满足下表的要求,若与招标文件其他部分的要求不一致,以本条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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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段名称 |
投标人资质及业绩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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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循环泵房取水明渠水下抽淤 |
1、投标人必须是在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2、投标人具有以下资质之一:港口与航道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港口及海岸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河湖整治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航道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近5年内完成2个及以上行业同等规模及以上工程业绩。投标人须提供符合本招标要求的业绩合同扫描件,必须包含合同封面、主要工作内容或技术协议、工期、合同签字/盖章页,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为无效证明文件。 |
1.对上表未列明但国家对标的物设定了资质或许可证的(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3C”认证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消防设备生产许可证、计量器具制造生产许可证、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等),投标人必须提供对应标的物的资质证或许可证,才有资格参加该标的物的投标。
1.4.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政府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
1.4.3投标人须具有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认证证书。

